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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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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6月2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地点仍在公司园区内,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4月2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公告编号:2018-011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6月2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婷女士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TFT-LCD玻璃精加工项目”、“特种功能镀膜精加工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注:(1)沃格工业园新厂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电公司以东、赛维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南;(2)沃格工业园老厂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城大道沃格工业园。两个园区相距800米左右。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降低成本,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

1、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2、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助于提升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四、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沃格光电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沃格光电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5,132,595.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45,132,59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本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5,132,595.00元,需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5,132,59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结论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该报告认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

3、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132,59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沃格光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格光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专字【2018】第0557号《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于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2018年7月5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沃格光电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沃格光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19号)核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48,8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l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3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163,425.9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993,425.9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1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8】第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600601000866844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7月4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