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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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药业”)于2018年7月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花莉蓉女士的通知,花莉蓉女士计划于2018年7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花莉蓉女士;

(二)本次增持前,花莉蓉女士直接持有九洲药业23,814,000股股份,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95%。同时,花莉蓉女士通过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九洲药业80,032,261股股份,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9.93%。【注】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花莉蓉女士本次增持主要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花莉蓉女士计划于2018年7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花莉蓉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花莉蓉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不会触发要约收购的情形。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注】

1、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于2018年4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806,123,171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2,0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因此,本公告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以806,123,171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