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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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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
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18-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

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的通知,鉴于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于2010年4月1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上述三位股东于2018年4月24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公司股东刘梦龙、王玉政、向开兵于2010年4月1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等进行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在该协议有效期内,向开兵、王玉政在公司重大事务决策时与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保持了一致行动,促进了公司的发展。鉴于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出于共同的理念,为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与公司股东王玉政、向开兵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截止本公告日,三位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2010年4月18日以来,协议各方在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展示)所有重要事务中均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协议各方作为股东、董事均能形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决议,各方之间在公司重要事务层面不存在相互矛盾或对立的意思表示。刘梦龙系易尚展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开兵、王玉政为刘梦龙(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向开兵、王玉政认可刘梦龙作为实际控制人对易尚展示的控制力。

2、出于共同的理念,协议各方确定自本协议签署后,向开兵、王玉政在易尚展示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与实际控制人刘梦龙保持一致行动。

3、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协议各方将严格遵守其承诺,严格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三、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