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8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10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1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12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4)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5)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6)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7)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8)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9)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受益于中国资本输出的标的,在严控风险和良好流动性的情况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一带一路”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固定收益类证券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选择策略和个股选择策略三部分。其中,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争取规避系统性风险。在行业选择层面,主要是结合宏观和政策环境判断,研究中国对外资本输出和金融贸易开放进程和产业路径,形成行业配置思路。在个股投资层面,本基金将坚持估值与成长相结合,对企业基本面和长期竞争力进行严格评判。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产品将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产品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股票投资比例为80%-95%,其中,“一带一路”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0%-20%。
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的根本,在于对宏观经济景气轮动的研究。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货币供应量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外汇占款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本基金将基于对经济周期和市场走势的研究,来判断出适合的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通过持续跟踪中国资本输出和金融贸易开放的政策和产业路径,结合国际产业分析比较、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及国际竞争力分析等方法,挖掘属于“一带一路”范畴的投资主题及相关股票,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作为重点进行投资。
1、行业选择策略
“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将对我国众多产业产生影响。对细分领域的投资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直接受益于国家层面推动的中国资本输出、海外需求空间大、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包括建筑、机械、建材等;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产业,包括银行、军工等;
直接受益于对外金融贸易开放的扩大和深化、人民币国际化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包括港口、航运、贸易、金融和一些对外互联互通的枢纽区域;
长期受益于国外经济发展和中国软实力提升,兼具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包括互联网、传媒、消费电子、汽车家电、食品饮料等;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资本输出和金融贸易开放的路径和发展阶段,通过分析比较国内和国外上述领域的产业周期、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和增长前景、竞争格局等,选择重点投资的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一带一路”所能带动的行业和公司众多,基金管理人以受益先后顺序、受益程度大小、公司自身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扩张意愿等几方面来初步筛选股票池,再结合价值对个股做进一步评估。基金管理人选择股票的要点包括:
1)竞争力分析:
通过国内外竞争对手研究、实地调研考察、产业链上下游印证等方式,从公司业务的国际比较、管理层能力、竞争策略、产品技术储备、成本控制等多方面指标,综合判断公司的国内外竞争力,结合行业趋势,判断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
2)财务分析:
重点关注公司的重点关注公司的盈利指标、成长和订单指标、再投资收益率分析、反映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标等,选择财务状况优良、经营效率高的企业;
3)关注海外并购:
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国际优势企业的国内对标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公司的对外并购重组;
4)估值比较:
根据国内外行业及公司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竞争格局,选择合理有效的估值方法。整体上,基金管理人会考察国内国外的市场空间和公司国际竞争力,判断公司潜在市场份额,根据行业供需和利润率趋势判断等,测算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再以合理估值测算中长期市值空间,以规避短期相对估值陷阱。
(三)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五)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六)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保证本金绝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未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采用市值加权计算的债券指数,其中涵盖了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和金融债,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趋势特征。
2、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并且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债券组合则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区间为80%-95%,取90%为基准指数中股票投资所代表的权重,其余10%为基准指数中债券投资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了分众传媒(002027)、网宿科技(300017)、中航沈飞(600760)以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7年6月8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临时报告信息未披露、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及未按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原因,被广东证监局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6月24日,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等原因,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7年4月28日,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未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不及时等原因,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丝路主题A:
■
博时丝路主题C: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中,对招募说明书依照的法律进行了更新;
2、 在“二、释义”中,更新了13与58条释义;
3、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以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内容。
7、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8、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9、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10、在“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
11、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内容;
12、在“十六、风险揭示”中,更新了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的内容;
13、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的内容;
14、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内容;
15、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8年04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8年04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8年04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413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八)、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九)、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18年03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 2018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十二)、2018年01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十三)、 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2017年12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2017年12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2017年12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04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上接1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