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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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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2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6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7月6日在武汉总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和建生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聂凯董事长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和建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响应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拓展公司房地产业务融资渠道,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规模不超过28亿元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募集公司住房租赁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及规模

本次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 还本付息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5. 发行对象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6. 向公司股东配售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8.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担保安排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10.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的条件下,公司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交易上市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核准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上市交易事宜。

11.承销方式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后36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13.授权事宜

为有效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2018-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科技信息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设立信息中心,并将科技信息部更名为科技管理部。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任命王彦久先生为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法人代表并担任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因人事变动,平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职务。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在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3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房租赁专项公司

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公司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设定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设定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还本付息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五)发行对象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八)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不设置担保。

(十)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的条件下,公司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交易上市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核准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上市交易事宜。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后36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三)授权事宜

为有效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偿付顺序、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发行的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将“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财政部于2017年度陆续颁布及修订了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政府补助、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中关于持续经营净利润、终止经营净利润、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进行了核算和披露。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2016年、2017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718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174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080号)。公司2018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1、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3、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4、2018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季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2)本季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无。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四)简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资产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762,977.10万元、15,122,883.08万元、18,692,367.37万元和19,535,075.37万元。

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2,359,905.98万元,增长18.49%。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3,569,484.29万元,增长23.60%。2018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842,708.00万元,增长4.51%。近三年内公司资产总额不断增长,系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板块持续拓展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9,952,894.86万元、10,229,326.86万元、13,582,835.82万元和14,220,773.78万元。

2016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5年末增加276,432.00万元,增幅为2.78%。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3,353,508.97万元,增幅为32.78%,主要是流动负债中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2018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637,937.95万元,增幅为4.70%。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4,952.15万元、-342,847.62万元、-82,388.82万元和-982,267.23万元。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847.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132,104.53万元,主要是当期收入增长,相应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所致。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388.82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加260,458.80万元,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业务销售回款增加,土地投入净流出减少。2018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上年同期减少388,473.60万元,主要系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7,179.38万元、-127,576.91万元、-916,009.65万元和-358,012.03万元。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576.91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369,602.47万元,主要是公司合并北京中凯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海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收到BT项目回购本金以及收到的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增加所致。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6,009.65万元,较2016年同期减少788,432.74万元,主要是本年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555,344.42万元,增幅184.90%,系本期建筑、环保、房地产和水泥板块业务规模扩大,对巴通万高速、SK水电站、荆门竹皮河、合肥高新管廊等投资支出增加所致。2018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01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0,961.31万元,主要系公司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进一步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27,143.47万元、861,408.63万元、745,900.35万元和949,376.6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吸收投资以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1,408.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5,734.8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司借款较上年减少所致。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5,900.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508.28万元,降幅为13.41%,主要是本年度未新增发行债券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18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9,376.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54,842.31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近年来,公司建筑类业务在建项目大幅度的增加,以及水泥、民爆、高速公路等业务的扩张,使公司资金需求加大,负债经营程度较高。2015年末至2018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952,894.86万元、10,229,326.86万元、13,582,835.82万元和14,220,773.78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98%、67.64%、72.67%和72.80%。

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同比下降,其中,流动比率下降系公司规模增长,相应的融资需求增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增长较大所致,速动比率下降系房地产开发成本增长所致。2018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较2017年末小幅上升,速动比率小幅下降。2015年至2017年,EBIDTA利息保障倍数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无法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偿债能力较好。

(2)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2,582.62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2,041.86亿元。

5、营运能力分析

2015年末至2018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1、0.72、0.63和0.1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45、9.66、7.89和1.3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6、2.59、1.80和0.26。2017年,公司资产周转指标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各业务板块规模均有所扩张,房地产和建筑板块前期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但公司资产周转指标总体较稳定,且在行业内同规模企业中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6、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注:1、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

3、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公司通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转型成为集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房地产、水泥、民用爆破和金融等主营业务为一体的跨国集团,既增加了公司收入,又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单一经营工程建筑业务的风险,使公司业务结构保持了较高的稳定性、灵活性与成长性。

最近三年,公司盈利能力呈稳定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在过去几年间,公司通过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产业规划和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企业向新兴业务、高端业务、国际业务和投资业务转型,企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分布式能源等一大批新兴业务蓬勃发展,培育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建筑业务,公司着力提升发展质量,保持在市场开发、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同时大力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在“走出去”中国企业中,公司投标签约和营业收入均位前列,支持了公司建筑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7、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复杂形势,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发展思路,不断巩固转型成果,加快升级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兼顾发展速度。公司也将加强与优秀的同行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合作,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公司将继续优化业务结构,积极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抢抓“中国制造2025”的历史机遇,在保持建筑业务优势的同时,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高端装备、绿色建筑等产业细分领域力争行业领先,努力发展成为产业链完善、资源整合力强、投融资功能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19.60亿元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建设,8.4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其中7.00亿元拟用于公司住房租赁项目建设,3.00亿元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拟用于的住房租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自持部分总投资规模”包含地价款和建安成本,本次债券中拟使用募集资金已剔除地价款,仅用于住房租赁项目的建安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占一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60%,公司无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47,803.89万元.占一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2.19%。

(二)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068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8-03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4日9 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4日

至2018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