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8-031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生农业集团”)通知,根据其2018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大生农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1、轮候冻结机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冻结起始日:2018年6月11日

冻结数量:68,403,198股

轮候冻结期限:未知

2、轮候冻结机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冻结起始日:2018年6月20日

冻结数量:68,403,198股

轮候冻结期限:三年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依据(2018)闽民初30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大生农业集团持有公司68,403,198股股份。现根据大生农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书面冻结信息,此项冻结更正为轮候冻结。

3、司法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冻结期间: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冻结数量:68,403,198股

根据大生农业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书面冻结信息,此项冻结为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生农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8,40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68,403,19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

二、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收到上述通知后,公司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大生农业集团问询,大生农业集团表示,除已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18)闽民初30号《民事裁定书》外,目前尚未收到其他任何相关法院文书。上述轮候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大生农业集团正积极协商处理股份轮候冻结及相关事项,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轮候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编号:临2018-032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农业集团”)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经各方协商和论证,公司本次资产购买事项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0日起停牌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018年5月19日,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为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1日起继续停牌。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2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公告编号:2018-028)

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生农业集团通知,大生农业集团于2018年7月2日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18)闽民初30号),大生农业集团持有的公司68,403,198股股份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生农业集团通知,根据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大生农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由于上述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及交易各方正在协商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待协商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