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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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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716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服务相关的子行业或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把握标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等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40%,其中,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

(1)消费服务行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服务行业总体来说包括消费行业和生产型服务行业两个大方向。所谓消费行业是指向社会大众有偿提供有形产品及无形服务的行业以及与这些行业密切相关的行业。而生产型服务业则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在现实经济中,这两个行业的很多分子行业互有重叠,同时都是中国经济未来转型和升级过程中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

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消费是指居民或家庭购买所有非住房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这些货物和服务包括:食品、服装、家庭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及交通工具、通信、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租房、其它商品和服务等;而生产型服务行业是个较新的概念,一般认为包括业务流程外包、IT外包、定制加工、商业咨询、广告和市场调研等业务。

据此定义,本基金借鉴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的行业分类方法,将家用电器、食品饮料、轻工制造、医药生物、餐饮旅游、信息服务等六个申万一级行业及种植业、渔业、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采掘服务、汽车整车、交通设备服务、服装家纺、铁路运输、环保工程与服务、公交、航空运输、银行、保险、零售等30余个申万二级行业界定为消费服务行业。未来,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整体经济、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申万行业分类的调整,动态调整对于消费服务行业的定义,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子行业配置

消费服务相关的各个子行业由于所处的商业周期不同,面临的上下游市场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其相关行业表现也并非完全同步,在不同子行业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有助于提高基金投资组合的总体收益,配置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如下:

1)经济发展转型因素

在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过程中,消费服务行业的各子行业所面临的战略机会及出现时点各不相同,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中国经济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步伐,前瞻性地在各个子行业间进行布局,以充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与结构转型为消费服务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2)经济周期因素

消费服务行业的各个子行业对于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不同,因此,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子行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会有明显的差异,本基金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判断,重点投资那些特定时期收益较大的子行业。

3)政策因素

消费行业的发展会受到政府产业政策、价格管制、贸易管制等政策的影响,不同子行业会因为相关政策的出台而面临或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政府政策的变化,重点配置于那些受益于当时政策或者未来政策变化预期的子行业。

4)技术发展因素

技术的发展与变革可能对消费服务行业造成深远的影响,新技术和工艺的出现可能会改变社会消费倾向,是整个社会的消费结构和方式出现根本性的变化。鉴于此,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进展,并重点配置于那些受益于新技术新工艺发展的子行业。

5)经济社会因素

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而出现的消费结构和消费习惯的变化,会对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动态地跟踪这些变化,积极配置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相关子行业。

6)市场短期因素

中短期内,各个子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弹性也各不相同,基金管理人将在分析短期宏观经济形势,及子行业产品价格变化的基础上,积极配置于各个阶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子行业。

(3)个股选择

在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所界定的符合消费服务行业要求的上市公司分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目前已经满足相关条件,被界定为申万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成分股的上市公司;另一个层次是当前仍未被界定为申万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但是未来消费服务相关业务可能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基金管理人将对两类公司分别进行系统地分析,最终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1)第一层次的上市公司

对于目前已被界定为申万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成分股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择个股。

首先,本基金基于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基本面价值,选择财务和资产状况良好且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增长率、现金流)、盈利指标(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企业净利润率)等指标。结合相关财务模型的分析,形成对标的股票的初步判断。

其次,公司投资研究人员将通过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基本面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影响公司未来投资价值的驱动因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①市场竞争格局:企业在市场格局中处于有利位置,有能力进行创新投入和技术改造;

②盈利效率:企业盈利效率较高,财务结构合理,各项财务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③技术升级:企业核心生产技术符合国家科技创新的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且存在技术壁垒;

④公司治理:企业家精神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稳定高效,同时企业家致力于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规划公司长远发展。

⑤短期事件:企业是否有诸如整体上市、集团公司优质资产注入、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短期事件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有正面的影响。

2)第二层次的上市公司

对于当前仍未被界定为申万消费服务相关子行业,但是未来消费服务相关业务可能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除了采用1)中提到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外,还会重点关注该公司的业务构成指标和行业占比指标,分析公司主营业务与消费服务相关业务的比例;消费服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利润占比;以及该公司消费服务相关业务未来的成长性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经理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利率债品种时,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利率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利率债券组合;在选择信用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信用资质,信用资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转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现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谨慎地进行投资,以追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是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由食品饮料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医药生物制品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零售业,以及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行业中总市值排名前100的股票构成,较为全面地覆盖了消费服务行业。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至时间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其余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1)场外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将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原安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安信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投资人通过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其中:集中申购份额由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在未来系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上市交易);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流程,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