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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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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4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7月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

二、以3票赞成、4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购买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所属项目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B座19层、20层、21层出售给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盛景投资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收购盛景投资部分股权。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8-04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融拓置业”)拟将所属项目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写字楼B座19层、20层、21层出售给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佳合公司”),交易总价款为5,990.9万元。

2、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利佳合公司85%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华利佳合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8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4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购买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重庆融拓置业将金融街重庆公司融景中心项目写字楼B座19层、20层、21层出售给华利佳合公司,交易总价款为5,990.9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名称:北京华利佳合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资本:13909.9万

注册地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2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85499M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物业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婚纱摄影;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华利佳合公司主要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北京市西城区服装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持股15%。

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度,华利佳合公司营业收入为2657.61万元,净利润为2471.56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华利佳合的资产总额为55200.59万元,负债总额为11768.09万元,净资产为43432.5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利佳合公司85%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华利佳合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华利佳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写字楼销售价格受到区域位置、供求关系、建筑品质、周边竞品、销售规模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本次交易采取市场价格的计价方式,交易价格比照周边市场价格及融景中心项目近期已售写字楼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合同文本是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出售商品房为金融街融景中心项目写字楼B塔19-21层,建筑面积4,462.08平米,成交均价13,426.24元/㎡,交易总价款为5,990.9万元。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华利佳合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商品房价款。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金融街融景中心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介于观音桥商圈及江北嘴中央商务区之间,项目急需集团性大客户拉动本区域整体商务氛围,华利佳合公司作为集团性大客户成交将有力带动项目后期销售。

2、公司与华利佳合公司签约将有利于加快项目资金周转,提高回款速度,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与该关联人(含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215万元。

根据深交所2018年3月27日下发《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该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