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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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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18-03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6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22)。2018 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拟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亿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6,666,66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4%,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8月22日,每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美林大厦10层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金童、李萍

邮政编码: 100027

联系电话: 010-65858757

传真号码: 010-65850951

电子邮箱: dzjkzqb@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