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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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8-114

债券代码:128026 债券简称:众兴转债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6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2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涉及事项逐条核查后,就有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18年06月26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环保部门停产整治、行政处罚及查封决定书的公告》与《关于全资子公司环保督察事项说明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高科”)近日收到陕西省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生物”)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通报,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公司针对《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请说明你公司与众兴高科收到上述《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查封决定书》的具体时间,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兴高科分别于2018年04月28日、2018年05月15日及2018年06月22日收到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杨政环责停字〔2018〕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杨政环罚字〔2018〕09号)和《查封决定书》(杨政环查字〔2018〕3号)。

众兴高科收到《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积极同环保部门进行了沟通,提交了整改方案,并按整改方案采购了相关环保设施。其认为该决定书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未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上报环保部门的处罚信息。

公司定期收集内部信息,对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盈利能力的事项,要求相关负责人时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2018年06月22日(星期五),众兴高科收到《查封决定书》(杨政环查字〔2018〕3号)后,将收到函件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公司才获悉详情。

公司在获知上述相关函件后立即启动信息披露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公司对该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律师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请结合众兴高科业务规模、营业收入情况,以及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详细说明此次停产整改对你公司经营生产的具体影响。

回复:

众兴高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生产金针菇产品,年产能3万余吨。2017年及2018年一季度,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杨政环发【2018】44号),众兴高科于2018年07月06日恢复生产。众兴高科停产前日装瓶约19.32万瓶,根据2017年单瓶平均产出419.66克/瓶计算,影响产量1,135.10吨。若以2018年05月份众兴高科金针菇平均售价计算,影响营业收入291.32万元,影响净利润负236.17万元;若以2017年度众兴高科平均售价计算,影响营业收入562.44万元,净利润116.76万元。

综上所述,按2017年度众兴高科平均售价,此次停产整改期间,公司与生产相关的营业收入减少562.44万元,净利润减少116.76万元,加上行政部门罚款50.05万元,此次停产整改,营业收入减少562.44万元,净利润减少166.81万元,减少的净利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7%,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关于全资子公司环保督察事项说明的公告》,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于2018年6月17日到新乡生物进行检查,生态环境部官网于2018年6月18日对新乡生物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进行了通报中,你公司至6月26日才对上述问题进行披露。请结合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的影响程度,说明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18年06月17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生物进行检查。2018年0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06月17日)》(索引号000014672/2018-00819)的通报,新乡生物因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出现在通报中。

在生态环境部督查组检查前后,新乡生物始终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检查时口头提出的三个问题(闲置废水池未填埋、锅炉固废未全面覆盖、生产废料(菌渣)未全部覆盖)已于当天整改完毕,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018年06月22日,众兴高科向公司上报其收到的《查封决定书》后,公司立即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环保检查整改小组,要求各子公司就环保事项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2018年06月25日,公司获悉此事后立即进行了自愿性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1.11.3条的规定,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时,上市公司需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及时披露。新乡生物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且新乡生物对口头提出的三个问题当天即已整改完毕,其生产经营未因整改事项受到影响,亦未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故该事项属于公司自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范畴,公司未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律师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4、请对你公司及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与你公司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在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中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环保排污信息及相关环保问题,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环保方面问题。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8年2月修订)之“二、年度报告的特殊要求/(八)社会责任的披露/3、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保护部令第31号)中所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应当在“重要事项”中按照《年报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披露有关环境信息。其他上市公司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披露,若不披露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属于前述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故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环保排污信息。

经自查,除已披露的众兴高科受到环保局处罚、新乡生物环保问题外,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均未发生重大环保处罚,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通过网络公开查询当地环保部门信息等方式,未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单位也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相关环保方面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律师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目前,公司的产品为金针菇和双孢菇。

金针菇的生产原料主要为米糠、玉米芯、麸皮、豆皮等农业下脚料,经过拌料、装瓶、灭菌、接种、养菌、去皮、育菇、采菇、包装入库环节后,成品出售。整个生产环节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胶片(一种用于包在培养瓶的瓶口,利于金针菇生长更直的塑料胶片,可重复使用多次)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去皮和出菇后产生的废菌渣、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目前投产的金针菇生产基地为公司总部(天水基地)、陕西众兴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高科基地)、陕西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陕众兴基地)、山东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基地)、眉山昌宏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基地)、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基地)。

其中废水的处理方式:除山东基地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宁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外,其他基地都是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的处理方式:①锅炉废气:公司各生产基地均未使用燃煤锅炉,具备条件的基地使用天然气锅炉,如山东基地、陕高科基地、陕众兴基地,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天水基地、四川基地、新乡基地因不具备使用天然气条件(当地无天然气管道),使用生物质锅炉,燃料为生产金针菇后的培养基(菌渣),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每日自己清运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去皮和出菇后产生的废菌渣以及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或变卖;③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双孢菇的生产原料主要为麦草和鸡粪,经过原料混合预湿、一次发酵、二次发酵、播种、装床覆土、种植管理、采摘、包装入库环节后,成品出售。整个生产环节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废水主要为育菇车间地面冲洗用水、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一次、二次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弃培养基料。

投产的双孢菇基地为江苏众友兴和菌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基地)。由于麦草发酵前需要大量的含有机质水进行预湿,其废水的处理方式:各类废水与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混合形成的综合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统一收集后用于原料混合预湿、厂区绿化等用水。

废气的处理方式:①锅炉废气:江苏基地使用生物质锅炉,燃料为木屑,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②食堂油烟:采用国家规定的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浓度小于国家规定允许排放浓度,③一次、二次发酵废气:主要为农业下脚料自然发酵的气味,不存在污染,但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要求,后续将通过对前段钢结构进行封闭,将发酵隧道及鸡粪库全部封闭后安装除臭设备收集处理后排放。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方式: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③废弃培养基:废弃培养基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用于生产有机肥。

5、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公司就本次众兴高科受到行政部门相关处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全体股东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以董事长为组长的环保检查整改小组已全面核查各子公司,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众兴高科已恢复生产,新乡生物已于督察组提出问题当天完成整改。

公司已对众兴高科相关责任人以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文件收集、传递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内部追责。公司将持续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及时传达行业发展动态、国家政策导向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及时提醒并督促各部门、各子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报送重大信息,对于信息重要性判断不清晰的,一律先行上报,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公司深刻认识到,作为公众公司,公司应该担负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公司将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强化树立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