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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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8-05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接到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通知,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山东国惠事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8〕48号),同意将山钢集团所持公司115,418,000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山东国惠持有;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总股本仍为568,177,846股,其中山东国惠持有115,4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1%。

就此次股权转让相关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40号)。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造成负面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8-056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3260.61952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尚未执行完毕,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自然人赖积豪先生存在合同纠纷,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2017-016号《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7)鲁01民初330号)。(详情请参见公司发布的2017-044号《诉讼事项进展公告》)。赖积豪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1民初330号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改判驳回鲁银投资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中除解除鲁银投资公司与赖积豪于2016年2月16日签订《协议书》之外的其他诉讼请求;2.鲁银投资公司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鲁民终574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4831元,由上诉人赖积豪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完毕,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