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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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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王卓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陆伟、财务负责人钱浩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应超惠、王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