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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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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 0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拟由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辉光通”)的控制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持有鸿辉光通51.04%股份的九位股东黄惠良等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对方为鸿辉光通股东黄惠良等;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鸿辉光通;本次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持有的鸿辉光通股权。

2、本次交易方式

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现金作为支付对价。最终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正式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3、本次交易的交割前提

完成本次交易的前提包括但不限于:

(1)鸿辉光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公司决策程序批准本次交易;

(2)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价格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3)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

三、相关提示

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尽各自最大努力,尽快促成本次交易。但本次签署的《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后续具体投资并购事项以协议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