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的公告

2018-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8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2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7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2、2018年7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注:2018年7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168,710,439股上市流通,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1,296,802,715股增加至1,465,513,154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8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的通知,嘉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其增持计划,于2018年7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389,604股(其中18,997,91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0.44%。本次增持后,嘉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1,389,60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0.5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嘉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将于2018年7月3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期间将避开公司信息披露窗口期),本次增持计划拟累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不超过2,9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到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2018-076)。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嘉化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和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嘉化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08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

新增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8年7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嘉化集团因自身融资需要于2016年6月2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5,196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2018年7月10日,嘉化集团将上述质押给中诚信托5,196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50%,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

二、公司股份质押的情况

2018年7月11日,嘉化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7,5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出质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放款日后的一年。

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股份为7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间该部分股份予以冻结。

截止公告日,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1,389,604股(其中582,391,69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97,91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限为自新增股份登记日起至36个月届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1%,嘉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765,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9%。本次嘉化集团质押的75,000,000股,占嘉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12.47%,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目前,嘉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63,783,5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0.49%,占公司总股本的24.51%。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建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6,375,499股,均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系满足嘉化集团置换原有的质押存量及金融机构借款,补充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流动资金所需。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嘉化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其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股票红利等。嘉化集团具备可靠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若嘉化集团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嘉化集团会立即采取提前办理部分回购交易业务以降低质押风险,或相应增加股票质押数额以降低质押风险等积极措施予以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