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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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8-04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接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通知,广天日月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446,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06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081,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工商银行-质押宝3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02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顺2098号光大证券资管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26日。

本次广天日月合计质押6,127,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广天日月本次质押为之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本公司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1月4日、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7-081号、2017-085号、2017-086号、2017-063号、2017-061号)的补充质押,广天日月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拟通过经营收入及投资收益按时偿还质押借款。本次补充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广天日月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77,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3%。本次质押后,本次质押后,广天日月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32,996,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30%,占公司总股本的34.12%。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