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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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7月13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汪庆华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俞建午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7月13日下午15:00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预计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事项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提请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宋都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宋都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主要内容

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4、其他: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宋都控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鉴于上述情况,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新增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参股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过去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泓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都企管”)受让双塔置业50%的股权和对应50%的债权,共计人民币946,757,629.97元,其中股权交易作价人民币605,150,000元,债权交易作价人民币341,607,629.97元。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参股公司双塔置业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双塔置业按年利率7%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到期还本付息。

双塔置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全资子公司泓都企管受让双塔置业50%的股权和对应50%的债权,共计人民币946,757,629.97元,其中股权交易作价人民币605,150,000元,债权交易作价人民币341,607,629.97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192-1室

法定代表人:潘春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物业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除专控),金属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公司主要股东: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裁汪庆华先生,任职双塔置业董事长,副总裁蒋燚俊先生任职双塔置业的董事,故双塔置业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双塔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全力支持双塔置业的发展,经双方协商,双塔置业按年利率7%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借款对象:双塔置业。

(二)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上述期限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还款期限。

(四)资金占用费:双塔置业按年利率7%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关联董事汪庆华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双塔置业的业务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双塔置业信誉良好,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泓都企管受让双塔置业50%的股权和对应50%的债权,共计人民币946,757,629.97元,其中股权交易作价人民币605,150,000元,债权交易作价人民币341,607,629.97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公平、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对公司(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宋都物业”)之间的业务发展进行了新增预计。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俞建午回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对此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新增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行业特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交易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其中接受劳务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预计公司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宋都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瑾;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127号;成立时间:1995年1月8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除专控),小五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3)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宋都”)与公司分别作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拟与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共同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自放款日至2019年3月31日,信托贷款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

本次信托贷款事宜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信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座)18-19层C,D区

法定代表人:王文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中建投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期限自放款日至2019年3月31日,信托贷款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用于溧阳宋都项目建设。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事项是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融资结构安排,更好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五、备查文件

《中建投信托·宋都股份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中建投信(2018)杭三单001-02号】)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77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是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

至2018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于2018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郭轶娟、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苍穹1号单一资金信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 0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 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