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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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4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7日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2018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6月22日、6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2018-042、2018-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积极磋商,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4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8日以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敏海(主任)、徐忠民、高岩敏、罗实劲、沈华;

提名委员会:周文军(主任)、冯伟祖、于团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份数量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96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816万元人民币。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5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3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30日

至2018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7月27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5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8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股份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份数量由14,896万股变更为14,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96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816万元人民币。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