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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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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4,247,41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6,580,000】股的【69.425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3,935,0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6,580,000】股的【69.293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6,580,0000股的【0.132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2,41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6,580,0000股的【0.1321】%。

公司第一届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萧礼标、陈峰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4】%。

表决结果:通过,萧华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4】%。

表决结果:通过,霍荣铨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邓啟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7】%。

表决结果:通过,邓啟棠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4】%。

表决结果:通过,张旗康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萧礼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4】%。

表决结果:通过,萧礼标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0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01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0】%。

表决结果:通过,陈峰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程银春、陈环、吴建青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1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108】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55】%。

表决结果:通过,程银春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10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58】%。

表决结果:通过,陈环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吴建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112】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67】%。

表决结果:通过,吴建青先生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周亚超、黄淑莲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周亚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5,4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0,4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2】%。

表决结果:通过,周亚超先生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63,949,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的同意票数为【14,009】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1】%。

表决结果:通过,黄淑莲女士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3,95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0】%;反对【288,8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8】%;弃权【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8】%;反对【288,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66】%;弃权【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7】%。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7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14 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萧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萧华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霍荣铨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战略委员会:萧华(主任委员)、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萧礼标、陈峰、程银春、陈环、吴建青。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吴建青(主任委员)、陈环、萧礼标。

审计委员会:程银春(主任委员)、陈环、霍荣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萧礼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萧礼标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淑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谭淑萍女士简历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聘任莫志武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莫志武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育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徐育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徐育伟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7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周亚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周亚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周亚超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

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陈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银春先生、陈环先生、吴建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经全体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选当日召开,会议选举萧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霍荣铨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任期届满,吴一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吴一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一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部分

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亚超先生、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监事陈炳尧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6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2018-050)。

经全体监事同意,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当选当日召开,会议选举周亚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相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李翠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李翠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翠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59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萧礼标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邓啟棠先生、刘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谭淑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任莫志武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任徐育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徐育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57-81896639

2、传真:0757-81896639

3、邮箱:253813089@qq.com

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总裁(总经理)萧礼标先生简历

萧礼标: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佛山市南海锦绣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萧礼标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萧礼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萧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萧礼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副总裁(副总经理)邓啟棠先生简历

邓啟棠: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 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邓啟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本公告日,邓啟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99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4,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5%。邓啟棠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啟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副总裁(副总经理)刘一军先生简历

刘一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经理、生产技术总经理、副总裁兼广东省(蒙娜丽莎)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广东省(蒙娜丽莎)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截止本公告日,刘一军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刘一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谭淑萍女士简历

谭淑萍: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佛陶集团石湾人民瓷厂行政科员、会计、财务副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8月,任兆峰陶瓷(佛山)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佛山市利玛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佛山市鸿业陶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谭淑萍女士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谭淑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内审部负责人莫志武先生简历

莫志武: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佛山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1992年7月至2004年1月,在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任财务总监。2004年2月至2013年11月,在佛山市瑞山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2013年12月至2017年4月,在佛山市本电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莫志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证券事务代表徐育伟先生简历

徐育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5月至2017年11月,在公司任法务员、证券法务部经理职务。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徐育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育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6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现第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已届满,届满后张旗康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旗康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公司董事长萧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萧华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传 真:0757-81896639

电子邮箱:monalisazqb@163.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