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8-07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 (证券代码:000755,证券简称:*ST 三维)于 2018 年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12.26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 必要核实,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按照《资产置换协议》于2018年7月5日向路桥集团支付共计人民币23,227.37万元,占本次交易价款的30%。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75)。

目前,公司正依照《资产置换协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股权类及非股权类资产交割的进程。

2、公司于2018 年7月12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000万元–10000万元;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076)。

3、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8-062)。

4、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7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4、临2018-077)。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对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2018年7月12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8000万元–10000万元。

3、公司由于2015、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正依照《资产置换协议》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资产交割工作。待资产交割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