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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公告编号:2018-070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萧泓先生、魏松先生临时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27,777,77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1%,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约为5.9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13,888,889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约为2.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合法、有序、高效地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如回购实施前国家对股份回购有新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市场情况或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若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7月3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8-07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股份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2、回购价格: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元/股;

3、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回购预案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普通股股本。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为了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资金总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27,777,77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1%,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约为5.9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6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13,888,889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占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约为2.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777,778股,预计回购股份注销后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以2018年7月10日为基础。

(十)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的影响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094,042,807.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88,032,342.85元,货币资金余额为3,320,842,728.79元,未分配利润为3,338,686,666.9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6.2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07%。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不仅向市场传递了公司内在价值信号,而且回购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更好地体现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将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7,777,77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1%,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回购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2018年2月13日,公司监事谢贤文配偶王小艳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900股,并于2018年2月14日卖出。

2018年4月17日,为受让完美世界院线相关资产筹措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91,890,000股过户完毕。

2018年7月1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巍巍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导演制片人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2,600股。

2018年7月12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曾映雪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导演制片人及核心管理团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2,400股。

经公司内部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合法、有序、高效地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如回购实施前国家对股份回购有新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市场情况或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若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十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8-072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池宇峰先生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3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

(七)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 截止2018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04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 决议的有效期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7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逐项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三)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8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王巍巍、随志杰

(三)联系电话:010-57806688 传真:010-57801402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8层

(五)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六)邮政编码:100101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24,投票简称:完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8年7月2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