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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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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89)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9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9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2)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93)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94)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集中投资于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分享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自主创新,力争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20%,权证占基金资产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0%-20%,并保持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领先规模优势、持续创新能力和良好财务结构的行业首选企业,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待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将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管理,从而为投资者规避风险、获得更加稳定的长期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各个行业中的首选企业并集中持有,充分分享各个首选企业在行业中的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回报。

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管理模式,挑选出当前景气行业(如果行业内部差异性较大,将对行业进行进一步细分),借助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评级标准,挑选出各行业中的首选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从每个细分行业中挑选出来的企业不超过三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 A200 指数是由富时集团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A200 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决定了基金属于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6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十二)其他资产构成

(十三)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四)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五)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1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 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富时中国A200 指数收益率+10%×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200 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2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富时中国A200 指数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

(二)泰达宏利首选企业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06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市场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复核后从本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现就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截止日前主要更新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一、绪言”中增加“《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三)“二、释义”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内容。

(四)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更新。

(五)对“四、基金托管人”由托管人全部更新基本情况。

(六)“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及更新投资范围、投资限制部分内容。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九)“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中(四)、估值方法及(七)、暂停估值的情形部分增加内容。

(十)“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增加内容。

(十一)对“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十二)更新“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