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证券简称:海鸥股份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4:00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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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敖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立列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吴祝平,副总经理杨华、潘伟荣、江仁锡、许智钧列席本次会议;助理总经理陈健、刘建忠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及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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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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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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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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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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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及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已获通过;
议案2、《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已获通过;
议案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获通过;
议案4、《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已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磊、黄凌寒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