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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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延期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2018年7月19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的18,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5年7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实际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25,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93%,上述相关解质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于2018年7月19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业务,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的5,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延期购回交易,延期后质押期限自原质押初始交易日(2017年7月19日)累计729天,延期购回日为2019年7月18日,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实际延期质押股份数量为8,120,000股,本次办理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29%,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418,824,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29,23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4.73%,占公司总股本的8.21%;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149,359,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此次股份延期质押后,李喜燕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8,812,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