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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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持有英诺升康65%的股权,因公司向英诺升康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英诺升康新药研发的持续性和顺利,补充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英诺升康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研发进度,持续推出创新成果。本次担保额度较小,财务风险相对可控;英诺升康贷款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授信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本次担保事项的手续,并由审计总监及时跟踪与监督,控制风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8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详情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8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7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建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英诺升康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公司为英诺升康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8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8-028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升康”)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因英诺升康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及日常运营的需要,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本公司继续为英诺升康的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内容不变,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以内。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英诺升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方

注册资本576.4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及中间体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从事药品(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药中间体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英诺升康资产总额为1,301.28万元,负债总额701.76万元,净资产为599.52万元。(以上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年6月30日,英诺升康资产总额为939 万元,负债总额为590.45 万元,净资产为348.55万元。英诺升康信用状况良好。(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英诺升康担保内容不变,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英诺升康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与上期额度保持一致。

2、英诺升康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选择优质金融机构与其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及文件。

3、公司将根据英诺升康的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4、本次担保有效期为壹年,指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之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英诺升康65%的股权,因公司向英诺升康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英诺升康新药研发的持续性和顺利,补充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其提供贷款担保。英诺升康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研发进度,持续推出创新成果。本次担保额度较小,财务风险相对可控;英诺升康贷款授信额度在公司年度授信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办理本次担保事项的手续,并由审计总监及时跟踪与监督,控制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英诺升康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英诺升康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其长远发展做出的决策,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展期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2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3%、1.09%,均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违规及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