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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或95538转6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8年7月2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

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或95538转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关于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7月2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者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

(3)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总规模不设上限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即: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9,383.07份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15%)=9,985.02元

申购费用=10,000-9,985.02=14.98元

申购份额=9,985.02/1.0500=9,509.54份

即:某投资者(特定投资者群体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9,509.54份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180日但少于365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65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持有时间为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宝,基金代码:A类:000773,B类:004811)、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类:002664,C类:002665)、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沪深300,基金代码:A类:002670,C类:002671)、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类:003734,C类:003735)、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祥,基金代码:A类:001633,C类:00163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隆,基金代码:003751)、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增利,基金代码:A类:004169,B类:004169)、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代码:A类:004717,B类:004718)、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家瑞债券,基金代码:A类:004571,C类:004572)、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臻选混合,基金代码:005094)、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潜力价值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400,C类:005401)、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317,C类:005318)、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4731,C类:004732)、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成长优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299,C类:005300)、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混合,基金代码:A类:005650,C类:005651)。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7.2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7月2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成立运作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这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这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债券发行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关于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提示性公告

近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万家50;交易代码:51068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 年7 月19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235元,相对于当日2.100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41%。截止 2018年 7 月20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24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12月15日,并于 2016 年 3月14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 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 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