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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1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2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金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戈耀红先生、罗燚先生、张怀斌先生、杜燕女士为激励对象,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公司利益与激励对象利益相结合,将绩效考核与解锁安排相挂钩,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戈耀红先生、罗燚先生、张怀斌先生、杜燕女士为激励对象,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定和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不冲突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戈耀红先生、罗燚先生、张怀斌先生、杜燕女士为激励对象,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2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60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叶静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初步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该等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3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8日

至2018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如持有公司股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8月7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 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8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邹春中、陆华

联系电话:0519-88385696

传 真:0519-88376008

邮 箱:securities@ktk.com.cn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

邮 编:21310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4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钱振华先生在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期间,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意见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等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考核体系,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6、公司董事戈耀红先生、张怀斌先生、罗燚先生、杜燕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8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8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公司科技大楼辅二楼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3)。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8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年8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今创路88号公司科技大楼辅二楼会议室

收件人:今创集团证券部

邮编:213102

电话:0519-8838569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钱振华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