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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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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发改委向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
《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

2018-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发改委向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

《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2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发改委”)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18〕380号),国家发改委就公司境外发行债券项目备案申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境外公司发行不超过6亿美元(等值)外币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境外支付债券财务费用、境内债务置换和项目建设。外债本息由发行人负责偿还。对此,予以备案登记。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有效期至2018年12月,过期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批复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尽快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