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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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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版)

表3-18 发行人自来水、中水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2015年,发行人自来水业务供水量3,925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2.80%,实现自来水收入0.6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3%;2016年,发行人自来水业务供水量4,115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收入0.67亿元;2017年,发行人自来水实现售水量4,213.00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收入0.67亿元,与2016年持平。2018年1-3月,发行人自来水实现售水量1,150.32万立方米,实现自来水收入0.19亿元。

2015年,发行人实现中水售水量1,846.00万立方米,实现中水销售收入人民币0.47亿元;2016年,发行人中水售水量2151.00万立方米,实现收入0.50亿元,主要由于三座再生水厂用水户热电厂用水量同比增多;2017年,发行人中水售水量2,628.00万立方米,实现收入0.61亿元。2018年1-3月,发行人中水售水量1,053.26万立方米,实现收入0.13亿元。

2015年,发行人实现中水管道接驳业务收入1.39亿元;2016年,发行人实现中水管道接驳业务收入1.39亿元;2017年,发行人实现中水管道接驳业务收入2.40亿元。2018年1-3月,发行人实现中水管道接驳业务收入0.49亿元。

3、轨道交通

发行人轨道交通运营板块业务主要由轨道交通集团负责,主要业务包括轨道建设、运营业务以及交通枢纽工程建设。轨道交通集团主要负责对在建地铁线路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并承担主要融资任务。

(1)轨道建设以及运营

发行人轨道建设以及运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项目建设期内,由天津市政府投入约50%左右的资本金,由发行人行使投融资建设职能,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另外约50%的建设资金,政府未来每年向该公司拨付专项资金偿付到期债务本息,同时由地铁公司承担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地铁公司负责建成线路的日常运营以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天津城市轨道交通新一轮建设规划项目资本金比例由原50%降至40%。

① 建设情况

发行人目前已建成通车项目为地铁1、2、3、9号线,在建地铁项目主要为:5号线、6号线、地铁1号线东延、4号线南段以及10号线一期,其中地铁6号线已实现部分线路通车。发行人主要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地铁1号线

天津市地铁1号线是天津市南北交通主干线,北起刘园高架站,南至双林站,全长26.19公里,设22个车站,地铁1号线投资总额为92.05亿元。2006年6月12日实现全线通车试运营,于2007年正式运营。

地铁2号线

地铁2号线为贯穿市内六区的东西向骨干线,线路全长22.657公里,其中地下线21.641公里,地面线及敞开段1.016公里;全线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车站17座,半地下车站1座,地面车站1座;设曹庄停车场、李明庄车辆段、控制中心各一处。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2号线项目自开工累计投资140.63亿元。

地铁3号线

地铁3号线沿线经过7个行政区,为天津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中西南至东北方向的骨干线,线路全长29.66公里,其中地下线21.65公里、地面线0.61公里、过渡段0.53公里、高架线6.87公里;全线共设车站23座,其中地下站18座、地面站1座、高架站4座;设华苑车辆段、小淀停车场。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3号线项目自开工累计投资165.50亿元。

地铁5号线

地铁5号线北起北辰区双街,南至西青区梨园头,线路总长33.80公里,贯穿北辰、河北、河东、河西、南开、西青6个区。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5号线项目累计投资216.64亿元。

地铁6号线

地铁6号线北起东丽区大毕庄,南至津南区双港,全长53.40公里,贯彻东丽、河北、红桥、南开、河西、西青、津南7个区。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6号线项目累计投资261.69亿元。

津滨轻轨9号线

津滨轻轨9号线东起开发区东海路站,西至天津站,全长52公里。该工程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东段,长45公里)已于2004年3月通车,二期工程(西段,长7公里)于2012年10月实现全线贯通试运营。津滨轻轨地铁9号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17.78亿元,项目资本金28.12亿元。

地铁1号线东延

地铁1号线东延项目总投资为119.83亿元,项目线路全长15.86公里,其中地下线15.15公里,地上线0.71公里,设置车站10座,在双桥河设车辆段1座。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1号线东延项目累计投资76.87亿元。

地铁4号线南段

地铁4号线南段项目总投资为186.95亿元,项目线路全长19.40公里,均为地下线,设车站14座。控制中心设于华苑车辆段内综合控制中心,设民航大学车辆段,新建主变电所1座。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项目累计投资47.36亿元。

地铁10号线一期

地铁10号线一期项目总投资235.20亿元,资本金94.08亿元,占比40%。该项目起于西青区梨园头站,止于河东区屿东城站,共设21座车站,1座车辆段。截至2018年3月末,该项目正在进行征地征收、管线切改、园林迁移及交通导行工作,已累计完成投资35.61亿元。

②运营情况

天津地铁票价按照天津市票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网络化票制,现行票价区间为2~9元,采取分段计程票价,采取两种不同票价政策。其中,地铁1、2、3、9(市区段)号线以及部分线路通车的地铁6号线均采取分段计程票价:起步票价为乘坐5站4区间以内(含5站)每人每张2元;乘坐5站4区间以上10站9区间以下(含10站)票价每人每张3元;乘坐10站9区间以上16站15区间以下(含16站)票价每人每张4元;乘坐16站15区间以上票价为每人每张5元。津滨轻轨(郊区段)采取里程计程票价:起步价2元,递增票价1元,全程票价9元。票价机制由市发改委监管制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天津地铁票价未经历调整。自运行以来,地铁运营图兑现率达到99%以上,为乘客提供了安全准点快捷的服务。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轨道交通运营收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分别为6.20亿元、6.36亿元、7.06亿元和1.54亿元。随着天津市轨道交通路网的不断完善,未来客流量将大幅增加,预计未来轨道交通运营收入也将呈现快速增长。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年度客运量达到35,057.39万人次,地铁运营里程达到8,426.50万车公里,同比增长30.30%。

表3-19 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地铁运营情况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轨道交通运营补贴一直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分别为5.95亿元、6.33亿元、7.73亿元和1.45亿元,呈逐步上升趋势。

(2)交通枢纽工程

①主要运营情况

交通枢纽工程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枢纽的建设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建设,主要运营模式为代建制模式,由财政拨付项目资本金以及归还国开行专项贷款。截至2018年3月末,天津站项目累计收到财政拨款37.12亿元,累计归还国开行专项贷款本金4.38亿元,利息20.95亿元。

②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天津站交通枢纽

天津站枢纽工程是集普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津秦客运专线铁路、天津站至天津西站地下直径线及地铁2、3、9号线、长途、公交、出租等各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共分为五大功能分区,包含九个子项工程,规划占地面积、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截至2018年3月末,该项目站前主、副广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海河东路隧道工程完工,李公楼立交桥改建工程开通使用;世纪钟周边道路、进步道和建国道地面辅道、海河东路、华龙道、新兆路、华兴街、新广路已完成,五经路隧道工程已通车,累计完成投资总额94.86亿元。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以下简称“西站项目”)是京津城市铁路、津秦客运专线、京沪高速铁路互联互通的重要工程,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是适应天津西站地区功能定位及总体布局需要安排建设的,位于红桥区,规划范围:东至河北大街,南至南运河,西至红旗北路,北至子牙河,总面积约25.6万平方米,包括五条市政道路、五个排水泵站以及南、北广场地下项目;南、北公交车场项目;南、北广场景观项目;枢纽管理控制中心项目;供电、通信、综合监控系统项目等20个项目。截至2018年3月末,西站项目除排水泵站项目在建之外其他项目均已基本完工,累计已完成投资约145.66亿元。

文化中心交通枢纽

天津文化中心地下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69.85亿元,项目主要包括地下交通主枢纽工程和地下一座副交通枢纽及枢纽连接通道工程三大部分。项目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98,525平方米(全部为地下)及长度为1,034米的区间双延线。截至2018年3月末,已完成投资43.24亿元。

机场交通中心

机场交通中心项目总投资为36.97亿元,工程占地面积约60,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555.00平方米(含区间风井),根据交通中心的布置特点,分为地铁2号线机场站、京津城建铁路机场站、地下停车场、换乘通道、T1航站楼连接通道、集散大厅等功能分区。截至2018年3月末,已完成投资18.74亿元。

4、城市综合开发板块

(1)海河综合开发

发行人海河综合开发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海河公司负责运营,主要包括海河上游区域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

表3-20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海河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① 海河上游基础设施建设

海河综合开发项目已经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对天津市海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2004]548号)批准。该项目是天津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建设区域为海河上游段42平方公里。海河上游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为海河综合规划区域上游段,北起天津中心城区北洋桥南至外环线,河流长度20公里,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96.20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累计完成投资170.45亿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海河综合开发业务主要业务模式是由海河公司作为建设受托方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根据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由天津市建委与天津城投集团签订采购协议,由天津市建委采购。天津市建委与发行人于2008年7月23日签订了《关于天津市海河上游区域基础设施部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简称“采购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天津市建委将从2008年至2017年分10年,分期向公司支付共计195.33亿元的政府采购款。根据政府采购协议,2015-2017年,公司海河上游区域基础设施部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收入分别为28.00亿元、15.00亿元和9.51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实际收到政府采购款59.48亿元,累计应收政府采购款132.03亿元。

② 配套费收入

发行人为海河综合开发区域42平方公里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收取配套费,作为公司海河流域配套费收入,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5年-2017年,公司海河流域综合建设服务收入分别为2.00亿元、0亿元和0亿元。2018年1-3月,发行人海河流域综合建设服务收入为0亿元。发行人自2016年起,不再从事此类业务,因此该部分收入为0。

(2)土地整理

发行人从事土地整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或控、参股子公司包括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经营模式如下:a.受托单位以编制可行性方案、申报土地整理计划的方式向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受托;b.获得批准后,受托单位实施委托地块的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c.整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划条件和经审定后的出让价格,报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实施委托出让手续;d.由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实施集中出让;e.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向受托单位返还土地整理成本以及土地整理成本0.80%支付公司土地整理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津政发〔2011〕3号),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对于天津市土地出让金实行集中管理,土地出让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提取出让金中包含的土地收购整理成本,返还给土地整理单位。同时,还按照土地整理成本0.8%支付公司土地整理管理费,计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具体核算方式如下:发行人各土地整理单位,按照国有、集体土地收购补偿费用0.8%提取的管理费用,可自发生国有、集体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当期,预提该项管理费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待项目整理完毕,根据实际土地整理业务的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如结算与预提的管理费出现差额时,据实调整有关科目;上述管理费的实际对应支出于各土地整理单位当期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土地整理面积55.63公顷、65.40公顷、6.87公顷和0公顷,发行人土地整理管理费收入分别为0.79亿元、0.52亿元、0.17亿元和0.01亿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发行人该业务板块主要为存量项目无新增,因此收入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2017年,发行人子公司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产生土地整理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成本0.02亿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购买其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中发生的相关成本。

(3)置业

①主要运营情况

发行人在高速公路、地铁等其他基础设施类主营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为综合利用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增加公司综合收益,发行人在部分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域适度经营少量的地产业务。发行人主要有4家下属子公司从事置业板块业务,分别是高速公路公司、地铁公司、金融城公司及天津城投置地公司。置业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商业地产开发以及普通住宅开发。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收入为25.28亿元、32.78亿元、38.19亿元和2.13亿元。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成本为20.07亿元、23.99亿元、27.11亿元和1.19亿元。

从发行人开发模式上看,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是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分享该区域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提高后土地增值带来的综合收益,实施地产开发业务从而补偿发行人基础设施业务投入。

从土地储备以及使用情况看,房地产开发业务中,高速项目所使用土地是高速公路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地铁项目是地铁公司修建地铁1号线过程中拆迁整理的地块,经天津土地储备中心许可取得。其他地产开发业务所用地块均为基础设施建设而扩拆出的地块,在市政府支持下公司通过有偿受让等多方式取得部分扩拆地块的开发权。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表3-21 发行人主要在建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②主要完工地产项目情况

表3-22 发行人主要完工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4)主营业务中的其他部分

发行人在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运营、地铁运营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多元化公司经营,以此提高公司综合收益。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广告业务、餐饮与旅游业务、绿化工程业务、成品油销售业务等。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其他部分收入为28.99亿元、37.77亿元、32.07亿元和2.26亿元。

表3-23 2015年-2017年主要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备注:其他业务板块除以上业务外,还包括咨询收入、项目代建收入、IC卡收入、工程收入、培训收入、破路补偿收入、ATM机收入、场地占用费、委托管理费、变电站用地费收入、地块界处处理费收入等。

(三)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1)在建工程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3-24 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单位:亿元

备注:

①表中项目总投资为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项目批文为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②上述各项在建工程已依法取得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所需用地手续并取得所需的有关证照,且在适当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核准及/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③发行人上述在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简介如下:

1、地铁5号线: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2、地铁6号线: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3、地铁1号线东延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4、地铁4号线南段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5、地铁10号线一期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6、海河基础设施

见主营业务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7、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四至范围为:东至快速路西北半环,南至楚雄西道,西至外环西路,北至香泽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河道调线及管线切改、泵站、城市公园、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楼和展示中心等工程。

(四)发展战略

发行人为“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发展大局服务,以“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实现集团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用好“资金、土地、政策”三大资源,在“融资创新、投资建设、城市开发、资产经营”四个方面下功夫,经过五年时间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融资能力强、适应变化快、资产质量好、队伍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独具天津特色”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天津城投将继续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同意城投集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08]1号)的要求,加快推动对所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府回购”和“特许经营”模式进行商业化运营,完善企业盈利模式。

发行人将继续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各专业公司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管理,使各个子公司发挥其特长,实现子公司的优势互补,将公司打造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的领跑者,为提高天津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天津城市环境硬件水平做出更多的贡献。

公司发展具体目标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围绕天津规划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相互衔接、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2、融资创新取得新的突破

基本实现融资、投资、建设、运营、收益、再融资的良性循环。政策性业务的偿债机制基本通畅,市场化业务造血机能初步形成,投融资业务的各种风险得到合理分散。

3、业务结构更加合理

“城市路桥、轨道交通、环境水务、城市综合开发”等核心板块通过业务整合、重组,资产规模、可持续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综合运营商目标初步实现。

4、企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以子公司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各业务板块单位产值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到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申报多个专利项目。

5、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城投集团化管控体系、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机制逐渐成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集团内部市场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集团的职能逐渐转变,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6、优势资源进一步整合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所持部分权益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189号),为促进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步伐,公司将以所持有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5.25%股权,对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集团”)增资。增资工作完成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全资子公司,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参股公司。天津市国资委将通过股权划转等方式把天津市相关轨道交通国有资产注入铁路集团,并将铁路集团更名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集团”)。天津市国资委将在轨道交通集团注册成立后,将所持有的轨道交通集团121.36亿元权益无偿划入公司。

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发行人总计持有轨道交通集团809.85亿元权益,占轨道交通集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6.34%。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将轨道交通集团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人未来将对优质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以提升公司未来行业竞争。

(五)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基础设施行业

(1)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238亿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东部地区投资265,837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中部地区投资163,400亿元,增长6.9%;西部地区投资166,571亿元,增长8.5%;东北地区投资30,655亿元,增长2.8%。

从增长百分点总体来看,通过大规模的投资建设,曾经是国民经济发展瓶颈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潜力不断增强。

由于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天津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以及前景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城市载体能力不断提高。天津市高度重视公用设施与国民经济其它产业的协调发展,在政府加大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入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与管理,使全市公用基础设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变化。

总体看,天津市经济快速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天津市作为我国环渤海地区的第一大港口城市,近几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并且根据天津市未来规划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天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发行人面临着良好的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天津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迭加,机遇千载难逢,发展潜力巨大。

2、公路行业分析

(1)我国高速公路现状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高速公路以其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较强优势。国家对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457.73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34万公里。公路密度47.68km/100km2,提高1.18km/100km2,公路养护里程446.5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7.6%。全国等级公路里程404.63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4.55万公里。等级公路占公路总里程88.4%,提高1.0百分点。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57.49万公里,增加2.92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12.6%,提高0.3百分点。2015年末全国拥有公路营运汽车1,473.12万辆,比上年末减少4.2%。其中,拥有载客汽车83.93万辆、2,148.58万客位,比上年末分别减少0.8%和1.9%。其中,大型客车30.49万辆、1,324.31万客位,分别减少0.6%和0.1%。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2005年公布的高速公路网发展规划,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届时,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10万公里。新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近年来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多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大发展极大的提高了中国公路网的整体技术水平,优化了交通运输结构,对缓解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天津地区公路行业现状以及前景分析

天津市作为首都北京的门户,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重要公路交通运输枢纽,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地区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随着天津市及其周边省份经济的快速发展,天津市公路网作为全国重要的公路交通运输枢纽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其公路旅客及货物周转量整体上保持稳定增长。天津市已建成的津晋(天津东段)、威乌(天津西段)、京津、津宁、津港、荣乌、滨保高速(国道112线天津东段)、宁静高速等高速公路,将建立起天津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快速道路网络,对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缓解公路交通的紧张状况,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1)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我国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大中城市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减少环境污染为主导,积极发展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公共交通体系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有更多的城市将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纳入计划,城市轨交建设正经历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的统计。截止2017年末,我国内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沈阳、长春、大连、成都、西安、昆明、苏州、杭州、哈尔滨、郑州、昆明、佛山、长沙、宁波、无锡、青岛、南昌、淮安、兰州等34个城市累计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含地铁、轻轨、单轨、现代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磁浮)达到5,021公里。在“十三五”时期,我国还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力度,到2020年有望达到6,000公里,最后长远规划在7,000公里以上。也就是说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将新增里程2,500公里以上,同比“十二五”期间增长了31.57%。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机动化发展加速的环境下,公共交通运输压力日益增大,轨道交通需求空间巨大。

(2)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现状及前景

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将以强化对外辐射、促进双城对接、畅通城市交通为重点,加快“两港三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以“双城”为中心,通达腹地,高效、便捷、安全、绿色、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运输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道路网建设,新建和拓宽一批城市道路,打通一批卡口路段;公共交通方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成地铁2、3、5、6、9号等线路,启动建设4、7、8、10、11号线以及Z1线(文化中心-开发区)、Z2线(滨海机场-生态城)、Z4线(中部新城-汉沽)、B2线(临港经济区-黄港欣嘉园)等轨道交通线路,加快西站、于家堡、机场、滨海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体系。

4、环境水务行业分析

(1)我国环境水务行业基本情况分析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决定》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概念的提出,将给环保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自来水供应等水务业务发展的成熟,污泥处理及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产业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市场发展,将给水务业务成长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竞争状况

我国水务行业整体状况是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均较低。由于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设施,地方政府仍是水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体,造成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开始由政府高度垄断过渡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结合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国有水务企业凭借其资金和资源优势快速向外扩张,在投资异地项目的同时进入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成为全国性的综合服务商。而民营水务企业则专注于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细分行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外资水务企业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借助海外资本市场低成本融资优势,以高溢价收购一线城市水务项目,迅速占领市场。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在我国水务市场占据优势地位的威立雅水务、苏伊士水务等外资企业扩张速度有所放缓。

5、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者,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股权投资为主、主要从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专业化投资集团。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天津同行业内处于主导地位。

6、发行人竞争优势

(1)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天津地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铁路等领域。作为天津市基础设施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项目经验丰富,先后完成多项天津市标志性项目,如地铁1号、2号、3号、5号、6号、9号线项目、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海河沿岸意式风情区以及包括北安桥、大沽桥在内的多座景观桥梁建造项目,目前还承担地铁、天津金融城开发以及城市快速路网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发行人在其主要业务领域具有区域垄断优势。

(2)公司资产雄厚

发行人是天津市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截至2017年底,发行人资产总计7,434.26亿元,负债合计4,946.6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87.65亿元;2017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42.40亿元,利润总额24.27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7,624.14亿元,负债总额5,129.5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494.56亿元;2018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27.04亿元,利润总额2.58亿元。

(3)公司的融资能力强

公司拥有天津市政府注入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等资金支持及优质的实体资产,与金融机构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方式为天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后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包括以国开行专项贷款、工行大额贷款、中国人寿债权投资计划、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贷款为主的项目资金,及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九、发行人报告期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处罚的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事务由专职团队负责,并由财务中心配合完成。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四节 财务会计分析

一、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5-2017年度经审计(三年连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18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15年-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CAC津审字[2018]09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未经审计的2018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本公司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2015-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2018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会计政策变更以及会计追溯调整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颁布,本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表4-1 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表4-2 2016年审计报告报表2015年度项目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表4-3 2015年审计报告报表2014年度项目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表4-4 发行人2015-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

表4-5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

表4-6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表4-7 发行人2015-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表4-8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亿元

表4-9 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

三、发行人2015年-2017年末及2018年3月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5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2家,分别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天津城轨职业培训中心,同时减少了5家,分别为天津泽淼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市地方铁路局工贸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0 发行人2015年相对201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4家,分别为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时减少了1家,为天津市政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运设备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1 发行人2016年相对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7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1家,为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同时减少了2家,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海河西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12 发行人2017年相对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4-13 发行人2015-2017年及2018年3月主要财务指标

备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额×100%

(4)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5)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7)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0)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第五节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利息以及其他日常支出,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迅速,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0.30亿元、142.47亿元、142.40亿元和27.04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1.84亿元、110.13亿元、81.84亿元、22.59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62亿元、20.28亿元、21.25亿元、7.96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17.53亿元、20.13亿元、16.25亿元、3.54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出较多,发行人面临较大的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计划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偿债资金的归集

发行人应按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关要求,在本期债券当期付息日前3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前3个交易日将还本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偿债资金专户,以保证资金账户资金不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若债券当期付息日和/或本金兑付日前3个交易日,资金账户资金少于债券当期还本付息金额时,监管银行应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敦促发行人立刻划拨足额资金。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1个交易日前中午12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偿债资金专户。

(三)受托管理人监管方式

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的检查与查询。受托管理人有权每年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内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20.10%下降至19.87%,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79.90%上升至80.13%,公司的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综合来看,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将增加发行人营运资金总规模,同时发行人未来的资产负债水平依然会维持稳定,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2.36提高至2.39,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将由1.25上升至1.27。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明显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3、发行人不会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平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用于偿还平台子公司的债务,且不会转借他人。

4、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五、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在公开市场发行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PPN、企业债券等债券品种,上述公开市场融资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有关募集说明书文件承诺,用于指定用途,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转借他人、转借出资人、转借非合并关联方的情况。

针对本期债券,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和隔离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由监管银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聘请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协议中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同时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制度起到了监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作用。

(三)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证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发行人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17年2月10日获得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复(津国资预算[2017]9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43”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6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18津投02),规模4亿元,期限为15年,附第五年末和第十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8津投02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18津投02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8年7月发行人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其中18津投03规模12亿元,期限为3年;18津投04规模13亿元,期限为5年。18津投03、18津投04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构借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18津投03、18津投04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已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正常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2、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最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的主体和债项评级报告;

6、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备查地点

在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债券转让交易场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1、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吴滨、赵长聚、王菁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联系电话:022-23191193

传真:022-23955002

邮政编码:300040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郭春磊、吴云超、邢超

联系电话:010-85130311

传真:010-65608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