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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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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宋瑞霖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共 7 人:高帆先生、周战先生、庞国强先生、王强先生、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其中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公司聘任陈小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聘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帆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曾任职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03年起陆续创立海南易明药业有限公司、北京易明康元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海南易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易明康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11月任西藏易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易家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16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高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周战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曾任职于成都恩威药业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03年起历任海南易明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易明康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庞国强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专业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乐山长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乐山康灵医药化工研究所实验室主任及下属单位自贡第四制药厂技术副厂长、中德合资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庞国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王强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2012年起任西藏易明西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工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宋瑞霖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居留权,EMBA学历。曾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司副司长,《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主编等职务,现任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中国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常务理事及生物医药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郑斌先生,195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学历。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主任科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长;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担任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郑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温泉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中国新技术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信达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岚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信达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北京和合医学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朗高养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九久夕阳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龙福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福星医疗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鑫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温泉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王晨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共 2 人:彭辉先生、邓昊先生(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另外 1 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拟选举的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彭辉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海南三亚经济文化公司总经理、北海佳利实业公司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彭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邓昊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天士力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后管理部经理。邓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下午15:00 — 2018年8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7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选举高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周战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庞国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王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独立董事选举

1.2.1 选举宋瑞霖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郑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温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都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2.1 选举彭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邓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人,应选 4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人,应选 3 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 人,应选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2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3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25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8月10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9591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9591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3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用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经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小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公司原审计部门负责人靳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任职。靳松先生在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靳松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

陈小红简历

陈小红,女,1978年出生,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财讯传媒集团公司、北京产融同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2月-2016年1月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拥有扎实的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能力较强,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陈小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小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小红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拟公开发行4,74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1.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

2.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

3.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62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43万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于2016年11月2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021,278.06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3,477.24元后的净额。

②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91,998.89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2,475.50元后的净额。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538,296.41元,募集资金累计实现理财净收益3,307,324.21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313,276.95元,减:银行手续费5,952.74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959.48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4,959.48万元,已购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与维奥制药签署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04月06日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维奥制药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和协议约定的情形。自协议签署日至报告期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遗漏。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07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年06月30日 止

编制单位: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数据细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