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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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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上述贷款资金用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为大龙顺发在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再文、张小军、张忠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大龙顺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实际为大龙顺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7月26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担保金额(含本次)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裕龙花园四区33号楼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付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69,593.92万元,负债总额为39,492.65万元,净资产为30,101.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5%;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203.85万元,净利润2087.99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55,903.12万元,负债总额为25,974.67万元,净资产为29,928.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47%;2018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22,947.95万元,净利润-172.81万元。

大龙顺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98.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大龙顺发向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大龙有限为大龙顺发上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被担保方大龙顺发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符合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2、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大龙顺发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3、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2%。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的有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2018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105.53平方米,同比减少76.53%;实现签约金额439万元,同比减少88.68%。2018年1-6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2,614.77平方米,同比减少52.06%;实现签约金额1,215万元,同比减少71.63%。

公司房地产出租总面积为72,501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586.43万元,出租率41.98%,房地产每平方米月平均基本租金64.23元。

报告期内, 新开工项目2项,开工总建筑面积110,224.16平方米;2018年1-6月,公司累计新开工项目2项,开工面积110,224.16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无竣工项目。

二、建筑施工业务经营情况

1. 2018年第二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2. 截止2018年6月30日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3. 2018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