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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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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29           公司简称:亚翔集成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完善市场布局,凭借公司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稳定的客户及项目协调能力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电子产业中的IC半导体、光电等行业目前为公司最主要的下游行业,其发展对本行业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虽然全球金融危机对上述行业产生了短期的负面效应,但随着数字家庭时代的到来、液晶面板的升级换代、物联网应用、电动车及无人驾驶车全面推进、3D技术和LED及IC国产化的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支持,未来我国IC半导体、光电等产业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具备很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在医药行业内,随着国内医药生产企业新版GMP标准的实施,由GMP强行认证带来的行业集中整合效应正在逐渐体现,同时,我国政府也把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作为刺激内需的重要措施,这将促进洁净室工程行业在该领域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正积极推进保健食品行业执行GMP及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认证,对保健食品行业生产环境和从业人员装备的洁净等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将带动洁净室工程行业的需求大幅提升。此外航空航天、精密仪器、化学工业、食品加工等行业也均处于快速的发展时期,这都给洁净室工程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充分掌握机遇,与几所大学推动产学合作,深耕专业技术、培植专业人才。以导入多年的SAP ERP、SAP BI及OA系统,推动企业营运管理信息化与即时化,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公司的营收目标达成率取得大幅的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9证券简称:亚翔集成公告编号:2018-02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年7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8年7月26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陈博仁先生通讯表决,姚智怀先生通讯表决,梁永明先生通讯表决。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是关联交易,故董事姚祖骧、姚智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证券简称:亚翔集成公告编号:2018-029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7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18年7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3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出具了《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协商,双方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之定价规定执行,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共表决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18-031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359.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2.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697.34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26日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1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2,846,128.57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429.53。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390,350.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88,078.71元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5,974,971.3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亚翔集成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亚翔集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006909801420700001)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100120055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拓展洁净室工程营运资金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

附表: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29证券简称:亚翔集成公告编号:2018-032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部分由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承建。

●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与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使募集资金合理高效的使用,充分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与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工”)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重庆荣工承建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部分。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重庆荣工系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由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2日

(3)注册资本:1847.75万美元整

(4)法定代表人:姚智薰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6)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西园二路98号4楼

(7)经营范围: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许可方可执业)、咨询:从事建筑机械租赁(限自有产权):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房屋建筑工程相关设备、构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8)资质状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关联方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最近三年,重庆荣工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3、主要财务指标

经苏州东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荣工总资产130,100,277.26元、净资产126,306,879.08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11,514.69元、净利润-3,544,812.92元。

4、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

重庆荣工为公司控股股东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之子公司,除此外,其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重大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与重庆荣工拟签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重庆荣工承建研发中心项目建筑工程部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原则确定,由符合资质的投标建筑公司竞标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甲方: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荣工建筑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乙方拟承建甲方研发中心施工项目,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补强、结构工程等。

(三)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小写):15,910,000元;(大写金额:壹仟伍佰玖拾壹万元整)。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图面在业主未变更时无涉追加减。最终结算价由审计单位审定为准。(合约外内容单次变更金额在人民币伍仟元内,厂商同意自行吸收。)

(四)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A.每月底按完成工程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核准工作量的80%进度款,当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80%(含预付款)时,将不予支付;

B.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

C.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通过工程审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D.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四大行两年的银行保函后15日内,支付结算总价的3%质量保修金。

以上每次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均需提供足额收据至甲方。项目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总金额发票。如出现扣费情况,则当期应付款暂停。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责任,甲乙各一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甲乙各一方除应向对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误期损失。甲乙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对方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根据合同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的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关联方重庆荣工具有从事该项目的相关资质,其承包承建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部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公司此次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名关联董事姚祖骧、姚智怀回避表决,其余7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审阅了议案,并一致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第四届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并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协商,双方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之定价规定执行,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26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股之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协商,双方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之定价规定执行,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告附件

1、亚翔集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

2、亚翔集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