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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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正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长期致力于惯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已形成信息感知、移动通信和智能控制三大业务板块,产品广泛用于军民两个市场。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基于惯性技术的无人平台已成行业关注焦点。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器件+组件+系统”的产品结构,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不超过6亿元的资金,用于全地形无人车系列产品的研制和产业化,包括“车辆平台+任务载荷+集群控制+指挥中心”等分系统,以实现公司在智能领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决定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但作为涉军企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遵照《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文件要求,在通过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后,方可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预案,以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法定程序。因此,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不代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公司将在通过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程序后确定具体方案。

除需要通过国家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之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