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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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的进展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编号:2018-05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对公司董事张辉阳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张辉阳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1%)。

近日,公司收到了张辉阳先生的《减持江丰电子股份的告知函》,截止2018年7月25日,张辉阳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970,250股,减持数量已过半,但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辉阳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辉阳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张辉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张辉阳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辉阳先生出具的《减持江丰电子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