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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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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2018-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8-05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035)。公司核心管理层董事长兼总裁夏建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高友志、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平(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告披露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2018年2月22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编号:2017-108)、《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编号:2018-010),鉴于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公司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窗口期以及股票连续停牌等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最终时点变更为2018年7月28日。

鉴于2018年市场融资环境的改变,带动公司管理层资金上的紧张,且已临近半年报的窗口期,公司高管近期内难以完成原定增持计划。基于对于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经管理层慎重考虑,拟延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

增持进展及延期内容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情况如下表:

二、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内容

1、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上述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至2019年07月28日,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除此之外,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增持数量等原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按照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8-05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夏建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

鉴于2018年市场融资环境的改变,带动公司管理层资金上的紧张,且已临近半年报的窗口期,公司管理层无法在增持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的股份,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司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会议决定:同意高管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至2019年07月28日,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7 月 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2票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夏建统、高友志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近期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8-05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6日在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2018年市场融资环境的改变,带动公司管理层资金上的紧张,且已临近半年报的窗口期,公司管理层无法在增持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的股份,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司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其他承诺不变。公司管理层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天夏智慧编号:2018-05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月内通过其本人或其控制的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截止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通过索芙特科技增持公司股份3,401,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控制的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发来的《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进展的报告》,获悉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控制的公司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于2017年12月20日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

增持期间:自本公披露告之日起十个月内(即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

上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二、增持的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梁国坚,增持本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当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转型成功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同时也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进展情况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注:

1、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2、最后一笔的增持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

3、增持期间涉及公司分红派息,除权后,实际增持股份为7,235,693股。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持股的情况

1、截至本公披露告日,梁国坚先生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披露告日,梁国坚先生持有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9,33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6.41%,为公司控股股东。

3、截至本公披露告日,梁国坚和张桂珍是夫妻关系,二人通过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1,542,3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7.46%。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披露告日,梁国坚先生通过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0,881,3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3.87%。

根据索芙特科技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上述增持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先生通过索芙特科技增持公司股份7,235,693股(除权后),实际控制人将会继续履行其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在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后,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

四、后续增持计划

索芙特科技在其《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进展的报告》中表示:“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我公司在履行梁国坚先生承诺的增持计划取得上述进展情况下,不排除在规避增持窗口期的的情况下进一步增持的可能性,若有新的增持行为,在增持完成后将会及时向贵公司报告增持情况。”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梁国坚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按照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管理层延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部分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鉴于2018年市场融资环境的改变,带动公司管理层资金上的紧张,且已临近半年报的窗口期,公司管理层无法在增持期限内按计划完成增持公司的股份。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公司的管理层拟延期履行原增持计划,其他承诺不变。我们认为,高管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延期增持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陈晓东 陈 芳 管自力

签字日期: 2018 年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