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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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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2018-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证券简称:金正大 编号:2018-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1号),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49,794,238股股份、向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9,794,238股股份、向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6,598,079股股份、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发行9,958,847股股份、向江苏谷丰农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6,639,23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0证券简称:金正大 编号:2018-06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日披露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分红、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等事项,公司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二)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中补充披露了因为实施分红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并相应修改了“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第五节发行股份情况”、“第十三节其他重大事项”中与股份发行价格相关部分的内容。

2、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三)股份发行数量”中补充披露了因实施分红调整后的股份发行数量,并相应修改了“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第五节发行股份情况”、“第十三节其他重大事项”中与股份发行数量相关部分的内容。

3、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中补充了“(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在“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中补充了“(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删除了“(一)审批风险”和“(三)发行价格调整风险”,并删除了“第十二节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均与《金正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相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