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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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8-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8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8年8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31日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4、本基金销售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城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和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证券开通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并推出申购

(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协商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国联证券将代理以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

二、开通定投业务

1、定投业务细则详见国联证券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2、投资者可到国联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国联证券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三、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国联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范围:

2、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8年8月1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以国联证券通知为准,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8年8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国联证券任意渠道申购(含定投)上述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享有4折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国联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国联证券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国联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联证券的有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国联证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0(全国)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上海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鼓励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满足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需求,经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上海证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8年8月1日起,优惠活动截止日以上海证券通知为准,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8年8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其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上海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上海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证券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50205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30日,券商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11元,相对于当日0.34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9.13%。截止2018年7月31日,券商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1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券商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券商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券商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券商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券商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券商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7月31日收盘,券商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三十次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50205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50205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31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因此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