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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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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4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及考虑,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92,349.2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79,588.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所涉相关情况相应更新,同意公司编制《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生变更,同意公司编制《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相关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拟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69,937.87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5.8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的《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及考虑,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92,349.2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79,588.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所涉相关情况相应更新,同意公司编制《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生变更,同意公司编制《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相关填补措施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92,349.2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79,588.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公告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公司就《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相关填补措施,相关议案及承诺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不超过651,562,935(含651,562,935)股股票,以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上限计算,公司总股本将由3,257,814,678股增至3,909,377,613股,且拟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379,588.80万元,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若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一) 主要假设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651,562,935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9,588.80万元(含本数)。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651,562,935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909,377,61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9,588.8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为准;

4、 根据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940.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72.31万元。假设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7年度持平、增长10%、增长20%三种情况;

5、 公司已于2018年7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按照2018年7月5日总股本3,257,814,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62,890,733.90元(含税);

6、 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7、 在预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 假设2018年公司不存在回购社会公众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利分配事项;

9、 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10、 公司对前述数据的假设分析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随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若公司在发行完成当年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在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8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对2018年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的发展,并完善公司传化网生态圈的建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网络化建设项目及可控运力池建设项目。

作为国内最早采用平台经营模式对行业转型升级提出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传化网生态圈、丰富生态圈中的业务场景、提高生态圈中各主体的规模、活跃度及黏性,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公路物流行业地位并增强公司的实力。

(二)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传化智联作为国内物流平台服务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多年来培育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操作熟练的业务人员。公司始终坚持“共创共享、精兵强将”的人才观,注重“构建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机制,打造了一支眼光前瞻、业务精专、注重协作、创新奉献的专业化、国际化人才团队。截至目前,公司员工主要分为“业务管理与营销”、“技术研发与支持”及“互联网金融与创新”三大类,在岗员工超过5000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占比超过50%,2017年新加盟员工一千多人,主要来自国内知名互联网与软件公司、金融类公司与物流供应链管理公司。

2、技术方面

围绕传化网生态圈的打造,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建立了一定的技术优势。一方面,公司已经建立了以传化网智能物流信息系统与支付系统为基础的两大核心系统,建立了较为成熟互联网交易与服务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集交易撮合、运力调度、仓库管理、在途监控、资金结算、生产生活消费等基于全过程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化服务;另一方面,公司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及区块链等技术前沿为重点技术研究方向,持续加大对技术研发与系统完善的投入,如仓储货物进出库的策略优化算法、围绕运输过程的运输计划自动生成算法、车辆自动调度与路径规划优化算法、货物装车的自动配载算法优化、运输过程全程监控和预测算法等研究和部署、园区无人巡检设备研究、基于NB-IOT物联网设备部署、车联网和物联网云平台的研究和部署、基于区块链的信用数据交换等。

3、市场方面

历经几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司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市场基础。尤其是公司自完成对传化物流的重组后,继续大力推进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全国化布局,积极促进线上的陆鲸平台、易货嘀平台与城市物流中心紧密融合,推动全网联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行业影响力再上新台阶,并获得了国家部委、各级政府、行业以及公众的认可。截至2017年12月31日,传化网各类业务已经覆盖超过30个省市自治区、347多个城市,累计为超过300万个司机及车辆,超过15万物流商提供了服务。

五、 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升未来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制定了如下应对措施:

(一) 加快传化物流中国公路物流网络运营系统的建设,稳固和进一步提升化学品业务市场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夯实主营业务的经营与发展,稳固和进一步提升业务的市场地位和盈利水平并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方面,继续拓展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为核心的线下网络建设,加快传化网的智能化升级并强化业务场景及盈利模式的创新能力,完善传化网智能生态圈的交易闭环;在化工业务方面,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优先发展,积极推动全球化进程,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水平,不断优化业务及产品组合。

(二)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三)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的经营与发展,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加速占领市场并尽早实现盈利的进一步增长。此外,公司还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等方面强化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顺利推进,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并回报股东。

(四)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特别是强化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 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六)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100%股权,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106,59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23日,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实际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46,954,3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2,499,95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4,550,287.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27,949,665.83元。2015年11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概况

1、根据《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包括“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和“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2017年1月6日和2017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调整为传化物流及其子公司浙江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传化货嘀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陆港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数链科技有限公司”)、传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传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天津传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杭州传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3、2017年8月31日和2017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中“杭州传化公路港项目”“长沙传化公路港项目”“淮安传化公路港项目”“青岛传化公路港项目”以及“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投资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公司在调整上述“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额度的同时对“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各具体实施主体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前,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737.38万元,因此上述表格中“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为拟投入的募集资金规模减去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

上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其他实体公路港项目的建设,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截至2018年7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金额310,883.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本息余额为142,343.84万元,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调整“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与“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拟将尚未投入该等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69,937.87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5.89%。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涉及的实体公路港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有所延长(依据建设情况分别延长9至12个月不等),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亦有所延长(延长12个月);

注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合计69,937.87万元,拟全部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便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以增资或者借款的形式为项目实施主体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以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前,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以本次变更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详见上述“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之“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概况”及“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变更计划”部分所述内容。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为进一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会对部分公路港的投资建设方案、功能布局等做一些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公司还会考虑部分公路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无法按时获取剩余的建设用地,进而导致实际预计工程建造等相关费用及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存在一定变化。此外,公司在实施“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时,根据公司战略的发展需要以及行业发展模式的调整,公司互联网业务的开展亦进行了持续的优化,重点强化线上互联网业务与线下公路港业务融合程度,使“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在软硬件投入、实施投入、运营与渠道推广投入等方面的实际支出及未来安排与原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同时,考虑到O2O物流网络平台是公司传化网发展的重要基础平台与流量入口,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具有持续性,为了更好地促进O2O物流网络平台项目与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相互融合促进,项目建设进度也可能存在一定调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对“实体公路港网络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各个子项目以及“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进行梳理分析后,认为由于部分费用实际支出低于预期,“金华公路港项目”“荆门公路港项目”“沧州公路港项目”“温州公路港项目”“郑州公路港项目”等五个公路港项目以及“O2O物流网络平台升级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产生部分结余且预计达到可以使用的状态将有所延长。

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分析,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的“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是公司基于提升平台黏性而开展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基于提升传化网平台黏性而开展的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是公司战略中的业务主轴,是拉动和连接传化网智能物流业务(以下简称“传化网”)各产品要素的引擎之一,从揽货、线路运营、分拨落货、仓储运营、末端配送等多方面为传化网生态产品提供应用场景,丰富公司的盈利模式,并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及盈利能力。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未来两年预计产生营业收入75.51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0.52亿元,净利润 1.24亿元。

(四)项目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市场经济的运行轨迹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繁荣和衰退交替出现,这将对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国内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工商企业物流需求较旺盛,对物流供应链业务需求也因此比较活跃;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工商企业物流需求也随之下降,从而导致物流供应链业务需求的下降。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也会间接影响到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

2、信息技术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已发展到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的智慧供应链新阶段。公司通过智能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来连接货主ERP系统及供应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平台系统的端口对接和融合,链接传化网各业务系统,从而提高物流供应链业务的信息化集成服务能力。可见,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对信息系统支持能力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相关技术更新较快,若公司无法维持稳定地技术积累、更新与改进,将对公司的物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

3、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结合自身多年的业务开展经验,建立了较为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依托覆盖全国范围的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网络和数字化智能网络,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未来其经营模式势必需随着多地区多行业的业务开展而不断做出与之相匹配的管理和调整,从而可能存在因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而影响供应链业务开展,从而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

4、政策风险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接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供应链作为重要的组织形态对于我国经济供给侧改革的重大意义。公司所开展的物流供应链聚焦商物流服务产品,立足于打造行业深度垂直供应链标杆模式,政府部门目前较为支持公司所开展的物流供应链业务,但若国家相关部门未来实施调整或变更相关规划及政策,可能对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5、财务风险

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项目是公司基于提升平台黏性开展的物流供应链管理项目的重要的一部分,公司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物流、商贸业务及商物流业务三类,伴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本项目在存货跌价及应收账款方面存在的风险如下:

(1) 存货跌价的风险

2015年至2017年,传化智联合并口径下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2,585.23万元、83,164.05万元和127,913.5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64%、4.86%和5.31%,公司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是存货账面价值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公司账面计提的跌价准备均系对部分积压、残次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所计提的跌价准备。大部分存货因为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目前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未来如果因存货受市场影响大幅贬值而需要计提大量存货跌价准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2)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伴随着物流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也将逐渐上升。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的量化考核指标,建立了销售人员保证金制度,提高销售人员的风险意识,加大货款的回收力度,降低坏账风险。但如果下游行业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客户无法按期付款或者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发生,公司的相关应收账款将形成坏账,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项目效益不达预期风险

本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但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受设备及仓库的采购或租赁成本、系统建设、运营能力等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主营业务产品价格的变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产生影响。本项目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传化网的生态效应,提升传化网黏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布局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传化智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传化智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该变更事项须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以及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天松”)拟向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分别是1年、3年。上述授信尚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06日

注册资本:40,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丁二烯(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废溶剂油(C6≥70%)、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丁二烯≤30%)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顺丁橡胶的生产和销售,合成橡胶的批发、零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化工原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乙二醇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传化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旭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聚酯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合成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销售,化工项目投资及管理,从事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天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99,55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70%,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为传化合成、传化天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上述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下属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5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展厅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杭州众成物流供应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8月2日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16F资本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16F资本证券部,邮编31121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3782070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0;

2、投票简称:传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8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智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8年8月15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持有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股普通股,兹委托(身份证号:)出席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注:1、如欲对提案1至3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