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得核准批复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8-04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得核准批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商证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应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重要条款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1)新增第十一条,在公司设立党组织;
(2)新增第五章 党组织,第一百零四至一百零九条。
2.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的规定,在章程中增加合规总监、合规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1) 修改第一百二十二条,在董事会职权中增加合规管理内容;
(2)修改第一百五十三条,在总裁职权中增加合规管理内容;
(3)修改第一百五十九条,增加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任职限制内容;
(4)修改第一百六十三条,合规总监职责内容;
(5)新增第一百七十条,合规总监解聘程序;
(6)新增第一百七十一条,合规总监缺位、辞职管理;
(7) 修改第一百八十四条,在监事会职权中增加合规管理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修改第八十六条,增加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征集投票权等内容。
因新增条款,章程条款编号顺延。
具体内容详见浙商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浙商证券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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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