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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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104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全体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址和报纸上分别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05 号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资金用于“中洲顺德璞悦”项目开发建设。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06 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106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洲控股”)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洲立”)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资金用于“中洲顺德璞悦”项目开发建设。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公司在2018年度为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本次申请从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中分配给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的3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2亿元担保额度给佛山洲立。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德胜东路3号之一的综合楼八楼803室

法定代表人:林长青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产物业租赁服务。

截止2018年7月24日,佛山洲立的股权架构如下:

佛山洲立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如有) 、复利(如有)、回购溢价款(如有)、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如有)、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佛山洲立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在满足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被担保对象使用。公司在2018年度为佛山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为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本次申请从2018年度担保额度计划中分配给广州洲立置业有限公司的3亿元担保额度中调剂2亿元担保额度给佛山洲立。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6《关于核定公司2018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9,230.27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52.7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