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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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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

2018-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根据上述规定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8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1,621,610,253股计算)的1.0402%,最高成交价为5.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86,820,476.85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