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京东-易尚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京东-易尚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京东尚科就3D电商智能建模业务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协议实施过程中,建模商品品类、实施进度、价格标准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3日,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易尚”)与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尚科”)签署了《京东-易尚3D电商合作框架协议》(简称“电商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就通过自动建模技术提高3D电商模型产能事项展开深入合作。为加速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尽快落地,经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京东-易尚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合作协议》(简称“本协议”),每批3D电商模型金额预计人民币3,0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按标准价格和实际模型制作量计算的金额为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22280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雱;

注册资本:26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西杉创意园四区11号楼东段1-4层西段1-4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动画设计;批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

京东是中国自营式电商企业,旗下有京东商城、京东智能等业务板块。2014年5月,京东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是中国第一个成功赴美上市的大型综合型电商平台。京东尚科属于京东旗下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公司与京东尚科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分批次派送定额模型制作额度,同时向京东平台商户以及合作商推荐乙方建模设备及相关解决方案系统;乙方承接甲方3D电商建模业务,同时通过自身渠道帮助甲方进行3D电商业务的推广和拓展。

1.2 双方选定以下重点品类的畅销商品作为京东平台3D电商建模品类:1)服饰鞋帽; 2)箱包;3)3C数码产品;4)钟表首饰;5)家电;6)户外装备;7)可穿戴设备。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重点建模品类。

1.3 双方共同确定(每批模型)执行进度计划。如该批次模型按时制作完成,并经ARVR审核达到可上线标准,乙方自动获得下一批次模型制作额度,否则不续签订单。

(二)价格及结算

2.1甲方派送给乙方的模型制作工作,制作价格需低于市场均价,市场均价详情由甲方提供,并按具体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整。

2.2 甲方拥有对乙方提交模型成果的审核权,乙方应确保模型数据达到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

2.3 费用的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在具体订单中约定。

(三)知识产权

3.1 甲乙双方各自团队独立研发形成的专利、版权、著作权、及其他各类知识产权属双方各自团队所有。

3.2 双方合作研发形成的专利、版权、著作权、及其他各类知识产权属双方共同所有。

3.3 乙方保证在履行合约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4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3D模型文件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为甲方平台商家制作的模型,乙方须由甲方与商家沟通授权后方可使用。

(四)附则

4.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协议届满,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续签一年。

4.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4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利用双方优质的市场资源和技术优势,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推动3D电商技术普及、行业发展、共建行业标准为目的,通过智能建模技术提高3D电商模型产能,就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进行深度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和战略共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3D数字化技术在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的拓展,有利于公司3D业务的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本协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京东尚科就3D电商智能建模业务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协议实施过程中,建模商品品类、实施进度、价格标准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京东-易尚3D电商智能建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