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8月6日(周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10,421,4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5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05,617,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2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4,804,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14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41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关于拟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41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091,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41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0,41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091,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2,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1、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秋月、杨雪峰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