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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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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4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04.2347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9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712,34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93,300万股,并于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涉及2名股东(详见本公告“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1,004.23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于2018年8月1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93,3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71.2341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3,928.7659万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 Holdings (Asia) Limited(高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开弦赛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自嘉泽新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二)公司董事卫勇的配偶苏媛承诺:自嘉泽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等股份。

(三)公司董事卫勇的弟弟卫强承诺:自嘉泽新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通过北京开弦赛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也不由嘉泽新能回购该等股份。

(四)公司董事卫勇的配偶苏媛、弟弟卫强承诺:

1、在卫勇担任嘉泽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嘉泽新能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买入嘉泽新能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自行卖出嘉泽新能股份;卫勇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嘉泽新能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嘉泽新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嘉泽新能上市后6个月内如嘉泽新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嘉泽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嘉泽新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若卫勇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嘉泽新能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嘉泽新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嘉泽新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004.2347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13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