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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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联合中标重大工程的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公告编号:临2018-039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联合中标重大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浙江省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浙江工勘院”)就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积塔半导体”)发包的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特色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事宜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并于2018年7月27日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近日,联合体收到积塔半导体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十一科技、中建八局和浙江工勘院为本项目的联合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特色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

3、中标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省工程勘察院;

4、项目建设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临港重装备产业区I02-02地块,东临妙香路以西约290米、西至云水路绿化带、北至江山路绿化带、南至人民塘绿化带。

5、发包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根据十一科技与中建八局、浙江工勘院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一科技为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实施阶段作为单一窗口与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接洽;承担整个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设计(方案、总体、施工图设计)、机电系统(室、内外)和所有工艺关键系统的分包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开车、验收、试运行、交付及维保等;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目标控制,收取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向合同各参与方和分包商履行支付义务。

中建八局负责除上述工作外的合同内场地平整(如有)、临时设施(含联合体各方)、各建筑单体的土建(包括钢结构)、装饰(不含洁净室及工艺相关特种装饰、工程师楼的内部装修)、设备基础以及室外构筑物、道路、停车场、雨污水系统、井、池、防雷接地、管道预埋、景观绿化的施工、验收、交付及维保等。

浙江工勘院负责地质勘查及报告,测量,测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基坑安全性评估报告(如有)。

6、中标价:中标总价为492328.3177万元,包含设计施工费476266.3177万元、勘察费62万元和专业工程费16000万元(专业工程费为暂估价)三个部分。最终本项目合同总价以项目业主与联合体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7、中标工期:

设计周期:17天;

勘察周期:1天;

施工工期:1381天。

二、项目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十一科技在集成电路产业领域的EPC领先地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项目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目前,项目业主尚未与十一科技及联合体就本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因此该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连带责任承担风险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本项目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发生联合体成员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相关责任的,联合体各方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合同金额占比尚未确定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联合体成员方的费用结算依据是各方按照职责分工与业主最终签订的合同划分的所对应合同金额,如有变更,依照合同约定执行。由于十一科技与中建八局、浙江工勘院对于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比尚未与项目业主协商确定,项目成交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