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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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4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的告知函,告知函全文内容如下:

沃尔核材于2018年8月7日接到沃尔核材一致行动人周和平先生通知,周和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2018年8月6日,周和平先生将其2018年1月30日质押在上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的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8,655,000 股(其中包含2018年6月20日补充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股)及2018年2月2日质押在光大证券的长园集团流通股8,655,000股(其中包含2018年6月20日补充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2,200,000)共计17,310,000股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总股份数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31%。

截至2018年8月6日, 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园集团股份为91,788,335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6.93%,其中周和平先生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数合计18,303,453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38%;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长园集团股份数为8,120,00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61%;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后,周和平先生所持长园集团股票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以上为沃尔核材告知函全文内容。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5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的告知函,告知函全文内容如下:

2018年8月7日,吴启权先生、曹勇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8年8月7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吴启权先生持有长园集团69,524,272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5.25%。本次质押后,吴启权先生质押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48,672,000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70.01%,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3.67%。

曹勇祥先生持有长园集团31,578,687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38%。本次质押后, 曹勇祥先生质押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2,064,500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38.20%,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91%。

截至2018年8月7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64,91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公司173,305 ,700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42%,占公司总股本的13.08%。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