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9,54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93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14日。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份变动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7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34,131,800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新股132,827,777股,发行对象为六名,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股份于2017年8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964,603,777股。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是以2017年底股本总数964,603,777股为基数派发了现金股利,未派发股票股利,也未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止目前,公司股本总额仍为964,603,777股。本次非公开发对象包含了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为13,283,333股,锁定期限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中,不包含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9,544,444股。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本公司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之内不得转让,并申请在这12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9,544,444股,占总股本的12.393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5名,分别为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总数为23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及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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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披露的《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只披露了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参与认购的产品名称,未披露产品对应的证券账户名称,其对应关系如上表所示。前述产品以产品名称参与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产品专用的证券账户时,根据基金产品的不同属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开立的账户名称有特殊要求,如“管理人-托管人-委托人(XX计划/XX公司)”的形式,因此产品名称和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实际是同一认购对象。
2、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申购对象基本信息表等相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经本公司及保荐机构认真核对,认为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信息是准确的。
四、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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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5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
51%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气体”)51%股权进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95,600万元。交易保证金58,680万元。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组成联合体参与宝钢气体51%股权的竞买,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51%股权竞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8),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杭实集团组成的联合体已取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后续,公司及杭实集团将根据《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的要求于2018年8月13日(含本日)前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58,68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明确公司及杭实集团在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受让资格。
三、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及杭实集团在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获得受让资格,但最终能否竞拍成功并签署合同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交纳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