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SST前锋公告编号:临2018-083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文名称拟由“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由“BeiJingQianFeng Electronic Co,.Ltd”变更为“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不含生产)、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拟变更为“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召集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84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或“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中文名称拟由“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拟由“BeiJing QianFeng Electronic Co,.Ltd”变更为“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本次更名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由“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不含生产)、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拟变更为“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85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4日14点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1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4日
至2018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六条)。
(四)登记时间:2018年8月22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28-69765187、010-53970788
传真:028-69765187、010-53970029
邮箱:ss600733@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特此公告。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86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