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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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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88.89亿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2.14亿元(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901.03万元、269,744.76万元、-289,398.42万元和-128,308.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532.33万元、24,916.28万元、6,831.92万元和-16,320.38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11%、68.14%、69.14%和71.52%。

三、最近三年,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7,038.36万元、38,528.18万元和80,566.2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发行人的政府补助主要是“增值税返还”和公司多个科技项目获得的补助资金。若未来公司不能继续获得上述补助,或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四、发行人2015年-2017年的净利润分为86,457.29万元、76,422.18万元和37,211.68万元,2018年1-3月的净利润为-19,090.31万元,公司近年来利润连续下滑,且下滑幅度较为明显,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提升其经营效益,则其盈利状况将面临较大挑战。

五、最近三年,发行人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益分别为39,510.21万元、44,604.86万元和1,173.77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分别为24,619.25万元、664.82万元和3.22万元,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7,038.36万元、27,038.36万元和80,566.23万元,发行人主要利润来自股票减持、资产变现和政府补助等非经营性收益。若未来发行人不能持续获得股票减持、资产变现和政府补助等项目的收益,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面临一定的挑战。

六、最近三年,发行人下属上市公司星网锐捷和福日电子营业收入合计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18%、64.06%和71.76%,下属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75%、68.19%和157.94%,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主要来源于其下属上市企业。星网锐捷和福日电子的经营状况对发行人的业绩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星网锐捷和福日电子经营情况不理想,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7亿元、6.10亿元、15.37亿元和21.1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8%、1.89%、5.00%和6.78%。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大,若未来发生无法收回的情形,将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安全和盈利情况。

八、发行人系投资控股型企业,具体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负责运营。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6,081.73万元、7,897.09万元、8,568.83万元和1,865.39万元,收入规模较小;投资收益分别为23,582.02万元、32,066.98万元、13,309.06万元和70.35万元,为母公司获取利润的主要方式。目前,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有着较强的控制力,但未来,如果下属子公司经营政策产生不利变化或母公司受到下属子公司分红政策变动的影响,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

九、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一、本次债券申报时的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该评级机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即本期债券发行的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该评级机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十二、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次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历史上因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2009年发行人对交通银行的3,200万元贷款发生逾期两天;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福日电子于2010年至2012年存在对工行、建行和农行的多笔贷款共计19,128万元逾期,并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债务重组。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逾期贷款已全部归还。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其他欠本欠息的情况,发行人母公司所有到期贷款均正常还本付息。虽然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逾期贷款均已偿付,但是其造成的风险仍需引起关注。

十四、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六、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注册资本:4,731,786,062.51元

成立日期:2000年9月7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和格大厦15层

邮编:3500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互联网网址:www.feig.com.cn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2016年5月9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形成《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上述议案于2016年6月2日经公司唯一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出具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6]186号)文件。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1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4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第5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8年8月15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8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2023年8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8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8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9、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3、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6、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国信证券和民生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8、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8月9日。

发行首日:2018年8月13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和格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联系人:洪潇祺、黄容

联系电话:0591-88613582

传真:0591-83323827

邮编:350005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中心东塔6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主办人:王静静、张光晶

项目组成员:何焱、刘俊岑、赵元硕

联系电话:021-38565898、38565893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35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项目主办人:寇达奇、刘宽

项目组成员:崔钟月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706412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项目主办人:张勇、孙秋芳

联系电话:010-85127778、85127779

传真:010-85127792

邮编:100005

(四)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8楼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8楼

负责人:许培卿

经办律师:许培卿、唐亚飞

联系电话:0591-87618848

传真:0591-87545530

邮编:350003

(五)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人员:李卓良、江叶瑜

联系电话:0591-87852564

传真:0591-87840354

邮编:350001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闫衍

经办人员:张晨奕、陆楚云、芦婷婷

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60330991

邮编:100001

(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住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雄鹏

经办人员:赵纯

电话:0591-87564472

传真:0591-87528003

邮编:350001

(八)本期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购买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及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闽电信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评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或“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福建电子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福建电子有力的股东支持、品牌优势、技术研发实力突出以及业务规模保持增长等正面因素为其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提供的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投资支出压力较大、客户集中度较高、经营性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及财务杠杆水平持续提高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2、优势

(1)有力的股东支持。公司系福建省国资委独资企业,系闽台液晶面板、LED、信息通信产业合作的责任单位,也是闽台产业合作的联络单位,在政策、税收和资源等方面获得了福建省政府多方面的支持。

(2)品牌优势。公司已培育并持有“锐捷”、“福日”、“闽东”、“升腾”、“福光”和“视易”等多个知名商标,相关产品获得“中国名牌”及“福建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较强的品牌优势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市场知名度及后续业务发展。

(3)技术研发实力突出。福建电子拥有22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员企业合计参与9项国家标准、1项军方标准、1项省级标准的制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截至2017年末,主要下属子公司星网锐捷共获得专利授权497项,其中发明专利189项,著作权76项;福日电子共获得专利授权135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著作权23项。公司整体技术研发实力突出。

(4)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公司立足于原有网络通讯、电子元器件、通信导航、高效节能电机等产业基础,通过外延式及内生式等多种发展方式,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产业,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近年来收入规模保持增长,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健。

3、关注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晋华集成电路存储器项目投产后将打破国际三大闪存生产企业的垄断,市场竞争已引发厂商之间的诉讼,2017年12月美光科技在美国加州指控公司盗用其内存芯片技术。该项目一期总投资400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已投资55.11亿元,后续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该项目将于2018年中期进入试产阶段,产品的良率水平将直接影响其经营效益。中诚信证评将对该项目面临的资金压力、知识产权纠纷及良品率达标等情况对公司投资回报的影响予以持续关注。

(2)财务杠杆水平持续提高。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各项投资的推进,公司债务融资需求持续扩张。2015~2017年及2018年3月末,公司总债务分别为69.16亿元、129.16亿元、147.90亿元和163.33亿元,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同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11%、68.14%、69.14%和71.52%,财务杠杆水平持续提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关注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是否触发强制付息事件,并及时在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披露。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5年6月22日,在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14闽电信MTN001”和“14闽电信MTN002”中期票据的信用状况所作的跟踪评级中,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中期票据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此次公司主体级别调整主要基于公司增资扩股,权益规模明显提升;通过并购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通讯类产品以及LED二极管产能大幅提升;同时由于化工类产品的贸易量大幅增长,公司收入规模明显增强,利润总额稳中有增,公司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2018年7月9日,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评级报告中,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评定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信用等级的评定主要是基于公司有力的股东支持、品牌优势、技术研发实力突出以及业务规模保持增长等正面因素为其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提供的有力支持。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从各主要金融机构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为1,877,317.85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084,038.30万元,尚余授信额度793,279.55万元。各主要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近三年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执行相关的业务约定,无严重违约事项发生。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

1、发行人于2006年10月10日发行人向交通银行借款3200万元,用于下属一级子公司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周转,到期日为2007年10月9日。发行人于2007年10月8日与交通银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至2008年9月9日。发行人于2008年8月28日全额偿清该笔贷款,并于2008年8月29日再次向交通银行借款3200万元,到期日为2009年8月20日。2009年8月20日到期前因福日集团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归还发行人资金,造成上述贷款逾期。发行人已于2009年8月19日全部偿还该笔到期3,2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

2、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福日电子2010年至2012年期间因经营困难,导致对工行、建行和农行的个别贷款逾期,并在2011年和2012年期间进行三次银行贷款重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债务人)与信达资产(债权人)、信息集团(保证人)于2011年9月30日签订《债务债权重组协议》(编号:信闽资字(2011)28号),协议约定,自2011年9月29日起对福日电子在原工行五一支行的债务本金6,360万元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期限从2011年9月29日期至2013年9月27日止;债务重组期限内前三个月,信达资产按各笔贷款合同的约定向福日电子收取利息,三个月期满后,信达资产就将福日电子余下的借款本金余额按日万分之三按月收取利息。信息集团作为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为本协议项下债务重组后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协议项下信达资产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信达资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公司(债务人)与信达资产(债权人)、信息集团(保证人)于2011年10月19日签订《债务债权重组协议》(编号:信闽资字(2011)29号),协议约定,自2011年10月18日起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所持有的四笔贷款(4,030万元)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期限从2011年10月18日期至2013年10月17日止;债务重组期限内前三个月,信达资产按各笔贷款合同的约定向福日电子收取利息,三个月期满后,信达资产就将福日电子余下的借款本金余额按日万分之三按月收取利息。信息集团作为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为本协议项下债务重组后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协议项下信达资产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信达资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公司(债务人)与长城资产(债权人)、信息集团(保证人)于2012年5月23日签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和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自2012年5月29日起对福日电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的四笔贷款(8,738万元)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期限从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28日止;重组利率第一年为11%,第二年为11.5%。信息集团作为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为本协议项下债务重组后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协议项下信达资产的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长城资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福日电子过去经营较为困难,导致个别银行贷款逾期。但近几年来,福日电子经营情况日益好转,积极调整负债结构,目前拥有的优质金融资产足以偿还债务。同时,福日电子正培育LED节能产业、智慧手机等新的主业,已进入新的健康发展轨道。2011年度福日电子实现盈利,2012年8月份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简称由“ST福日”变更为“福日电子”。

发行人也已加强对整个集团资金的管控,严格控制下属企业的负债水平,下属企业对外融资须向集团本部报备,一旦其负债规模超过规定,发行人本部予以风险提示,以避免出现逾期风险;同时发行人正大力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增强资金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统筹调度的能力,这也利于规避个别企业的逾期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所有逾期贷款已全部归还。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其他欠本欠息的情况,发行人集团本部所有到期贷款均正常还本付息。通过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截至目前,发行人无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无欠息信息。

(四)近三年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表:近三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情况明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事项,发行人资信情况保持良好。

(五)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4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4.77%,占公司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5.75%,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六)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成立日期:2000年9月7日

注册资本:4,731,786,062.51元

实缴资本:4,731,786,062.51元

住所: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邮编:35000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洪潇祺、黄容

联系方式:0591-86292837、87510180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2000年福建省级机构改革过程中,由省电子工业厅所属国有企业划归形式,组建起来的一个行业性国有控股公司,初始注册资本78,214.17万元,于2000年10月7日正式挂牌运营。2002年度,集团本部公司将实收资本改按福建省财政厅2001年清产核资核实结果(闽财统〔2001〕37 号文)所授予应占有的国有资产总量78,214.1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2年6月13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决定》(闽国资函法规〔2012〕256号),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80,657.6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58,871.85万元。2012年6月13日,福州宏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此次增资出具了《验资报告》(榕宏友验字〔2012〕044号)。

2014年11月28日,发行人住所由“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101号闽通大厦11层01室”变更成“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同时根据闽国资函规划[2014]240号批复,发行人新增合并的福建蓝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957.22万元和中国电子进出口福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799.05万元转增资本金8,756.27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871.85万元增加至167,628.12万元,出资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2017年8月14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函》(闽国资函运营〔2017〕303号)批复,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100,000.00万元;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将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转增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闽国资函运营〔2017〕301号)批复,发行人新增合并的福建厦门经贸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8,843,263.49元转增资本金128,843,263.49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805,124,466.06元。

2017年12月26日,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福建航空装备维修中心所有者权益转增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闽国资委函改发)〔2017〕448号)批复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增资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7]971号)文件,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904,006,870.0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745,131,336.13元。

2018年7月26日,根据《关于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所有者权益转增注册资本金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7〕63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增资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8]136号)文件,发行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986,654,726.38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731,786,062.51元。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下转12版)

(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

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

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签署日期: 2018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