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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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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汽车市场产销增速回落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形势下,公司努力拓展市场,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深化成本管控,力争实现年度经营目标。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1,170,941.25元,同比增长1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578,448.99元,同比增长28.08%。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品开发力度持续加大

公司积极主动加大研发与技术投入,不断在各业务板块开拓新市场和新产品。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全新的高端客户的开发方面加快步伐,公司接受宝马、卡特彼勒、捷豹路虎、上汽通用等多家潜在客户的多次审核。公司在上半年新增重点开发产品项目15项,除持续加快对奔驰、康明斯等高端客户新产品的开发的同时,在新业务方面参与比亚迪云轨部件的开发,公司目前正在开发云轨导向轮轴和云轨轮毂两个新产品。截至目前,公司新产品项目包括锻造毛坯、曲轴产品、离合器产品和齿轮产品共94项,完成设计和送样53项,达成小批产9项,达成量产15项。新产品和新市场的持续拓展将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2、智能化改造与产能建设计划稳步推进

公司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装备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智能装备建设方面,公司制定商用车曲轴K3000/K6000和康明斯产品精加工自动线智能化方案;完成乘用车曲轴自动线智能化改造方案;

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方面,MES项目完成详细需求调研、业务方案设计、设备取数方案;两化融合贯标工作方面已完成项目启动、现状调研;产品全生命周期项目(PLM)完成商务沟通,合同签定,2018年7月份启动进入实施阶段。

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方面,离合器公司获批2018年首批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离合器智能工厂”申报工信部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产能建设方面,年产40万根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已进入调试阶段,预计下半年将投入运行,届时将会使得产品线布局更为合理,能够更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质量要求并提升生产效率。

3、对外合资合作实现突破

2018年5月,公司与德国知名企业ALFING共同投资设立的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600万欧元。合营公司中ALFING负责技术及海外客户支持,公司负责生产运营及管理支持。合营公司能够凭借ALFING在大型曲轴市场中的全球领导者地位,将使合营公司在市场上处于大型曲轴技术领先地位,同时树立良好的曲轴产品运营平台。依托双方雄厚的资本力量,利用各方的优势渠道,快速扩大公司大型曲轴产品业务市场。目前,合资公司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4、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

2018年上半年钢材仍维持在高价格水平,公司通过采购降本、制造降本、技术降本方面进行控制,细化成本管理。在采购管理方面紧密跟踪主要材料价格的波动和未来走向,积极开发新供应渠道,与主要的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主动与客户沟通材料替换等降本措施,强化了采购价格审核和审批机制,以预算目标为导向和考核标准,利用公司物资采购的规模优势努力控制采购成本。同时公司通过精益制造,技术工艺优化与创新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损失浪费。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8年7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丘树旺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2018年7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1,845.8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1,101.5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322.4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9,896.3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3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129.1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342.1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02.4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8.75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44,467.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0,258.4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18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33,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258.6万元。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45050163660100000022)、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名下合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为33,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258.60万元。

三、 2018年1-6月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101.59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4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1亿元,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为一年。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意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同时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人民币。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其余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的下列4个项目:(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调增募集资金3,500万元;(2)“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3)“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4)“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拟使用募集资金13,9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附表3。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 1补充说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到位,截止 2018年6月 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桂林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4,000.00万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截止2018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