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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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8-02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姚家园支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贷款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8月9日始至2019年8月9日止。为保证相关债权得以清偿,公司与贷款银行同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将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商业保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保理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姚家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申请的两笔银行授信提供总额度为1亿元的对外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相同,最长不超过2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26)。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等。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